一、办理条件
1.英德市开展船用产品检验业务的企业递交申请;2.境外船用产品生产企业直接或通过英德市内代理商递交的申请(需上报省局、国家局接受委托)
二、办理材料
填写规范完整
真实有效
报告内容详细详述产品质量等要素
图纸清晰
真实有效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英德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自行向办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法定工作时间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自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渔政大队210咨询、提交全部申办材料。
2.受理,广东省渔政总队英德大队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4.作出决定,根据需求,证件可到渔政大队自取证件或通过快递派送。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英德市英州大道旧工商局2楼综合室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广东省渔政总队英德大队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
第九条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当与渔业船舶的制造、改造同时进行。用于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前款规定必须检验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的目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英德县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办理地方
265人看过
-
汕尾城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办理前提有哪些
427人看过
-
开封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有哪些
177人看过
-
驻马店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收费吗
364人看过
-
景德镇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流程怎么走
369人看过
-
三门峡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要办多久
374人看过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
渔业船舶的运营检验是要检验哪些地方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3渔业船舶的运营检验是对下列项目实施检验: (一)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 (二)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 (三)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 (四)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
哪些渔业船舶需要申报初次检验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0下列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初次检验: (一)制造的渔业船舶; (二)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 (三)进口的渔业船舶。 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在渔业船舶投入营运前对其所实施的全面检验。 风险提示: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当与渔业船舶的制造、改造同时进行。用于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
-
什么情况下渔业船舶需要申报临时检验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临时检验: (一)因检验证书失效而无法及时回船籍港的; (二)因不符合水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被责令检验的; (三)具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的。
-
海上渔业船舶上岗证书如何办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30曾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任职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申请相应的适任证书:(一)拟申请证书的等级和职务不高于其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相应的证书等级和职务,其中可以申请的职务最高为大副或者大管轮;(二)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的水上服务资历能够与本规则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相适应,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三)参加相应的岗位适任
-
船舶检验合同怎么签发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3签订合同的有效条件是: 1.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具有与其合同性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构成要件;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合法,各项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共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