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与安置下岗职工有关的优惠政策之一,主要规定如下:
(一)《社区就业服务证书》的发放对象和条件
1、开展社区服务业务,并承担了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已同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安置任务,其安置比例已达到企业职工总额60%以上的社区服务企业;
2、按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开展社区服务业务,并纳入当地社区就业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管理(暂未建立社区就业服务中心的由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直接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安置任务,其安置比例已达到以从业人员总数60%以上的社区就业劳动组织;
3、从事社区服务个体经营或独立劳务服务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个人。
凡符合上述发放对象和条件的社区服务企业、社区就业劳动组织,以及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个人(以下简称社区就业实体),应发给《社区就业服务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凭《证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二)《证书》的申办程序
1、由社区就业实体提出申请,其基本内容应包括:负责服务项目、资金总额、从业人员总数、地址,并附上安置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名册及有关证件或证明复印件。
2、由街道(镇、企业)社区就业服务中心(暂未建立社区就业服务中心的由同级就业服务或劳服企业管理机构)审核社区服务企业、社区就业劳动组织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情况,并对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个人进行核定。
3、由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准后发给《证书》,并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三)《证书》的管理
参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管理办法,《证书》由省劳动厅授权省就业局负责在《证书》正本上盖章,副本由负责发证和年检的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盖章。《证书》由发证单位统一管理。社区就业实体解散、终止或改变其性质的,由发证单位负责收回《证书》。
(四)《证书》的年检
1.凡经县以上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发给《证书》的社区就业实体,都应进行年检。
2.年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市(地、州)或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会同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进行。
3.年检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年初进行,具体时间各地可根据情况确定。年检合格后,由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在《证书》副本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年检结束后,于每年6月底以前,由各市(地、州)就业局汇总本地情况,写出年检总结报告,分别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省就业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
4.年检的内容主要是检查省劳动厅等省级12部门联合下发的川劳发[1999]2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安置的人员比例及变化情况;手续资料是否完备;免征税收等有关政策是否落实等。
5.社区就业实体未通过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不能继续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在年检中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的,应停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其过去因享受优惠政策而免征的税金进行清缴收回。
参阅文件:
四川省劳动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解困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社区就业服务证书〉管理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发[2000]1号,2000年1月4日)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396人看过
-
新加坡的社区服务和物业管理
379人看过
-
徐州市社区服务业管理办法
89人看过
-
南昌再就业优惠证服务管理
301人看过
-
加强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建设
250人看过
-
社区服务:对象管理优化
284人看过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 更多>
-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1-09-02《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安阳社保问题事业管理局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2你要考虑的是安阳社保问题事业管理局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区别。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属部门,一般一个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底下有多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两者的区别在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对社保政策的制定规划、实施、监督的部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政策的执行部门。
-
第十九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0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条有什么内容?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0劳动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就业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