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名下有房贷,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9 15: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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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若存在仍在还贷中的房产,那么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此项房贷也将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
关于具体的偿还责任分配,双方可进行充分协商,如无法达成共识的,最终由法院做出判决。
倘若在离婚后,房产由其中一方获得所有权的话,该方可进行相应的债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并独自承担房贷还款责任。
而对于已经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得到房产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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