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4:13:38 413 人看过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是: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因为劳动关系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口头审理的通知规定是什么?

确定需要进行口头审理的,合议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通知举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等事项。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一经确定一般不再改动,遇特殊

情况需要改动的,须经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批准。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无效宣告请求人期

满未递交回执,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

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中应当有当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表示参加口头审理的,应当指明参加口头审理人员的姓名。要求委派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就其证言出庭作证的,应

当在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中声明,并且写明该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职业)和要证明的事实。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中未提出上述声明的,不能在口头审理中出庭作证。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关于专利权等相关的事项在进行审理的时候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如果是确定采取口头申请,这样的一种方式的话,是需要有合议组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的通知书,并且通过书面的材料通知举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时间。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今天出台,共10个条文,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细化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公外出期间上下班途中等问题。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南通六建公司将承包的厂房工程经过两次转包,到了王某某手中,王某某雇佣张成兵进行油漆施工,结果不慎受伤,法院终审维持了工伤认定。最高法行政庭庭长赵大光分析:赵大光:承包单位把业务转包给他人,转包人再次将业务转包给他人,那么这两次的转包人都不具备用工的主体资格,他骂你聘用的人员因工受伤,应当由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除了转包,《规定》还明确,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担责;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担责;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
    2023-06-09
    407人看过
  • 工伤保险报案时间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工伤保险报案时间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工伤保险报案时间规定是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
    2024-01-14
    35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审理工伤保险行政作出哪些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2023-05-04
    201人看过
  • 行政审判庭关于规范申请延长行政案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近一段时间,一些高级人民法院报送我院的申请延长行政案件审限的文书存在不够规范、不够统一的问题。有的延长审限呈批表未与延审报告同时上报;有的延审报告的案号与需要延长审限案件的案号不一致;还有的案号、当事人、简要案情等填写不清,反映不出案件的审级。为规范行政案件延长审限审批制度,现将拟定的申请延长行政案件审理期限报告和行政案件延长审限呈批表式样下发试行,望认真执行。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望及时反馈。附:申请延长行政案件审限呈批表式样:×××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延长×××诉×××上诉一案审理期限的报告(×××)×行终字第×号×××人民法院:我院×××年××月××日受理的上诉人(原审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诉×××案(××××)×行初字第×号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一案,审理期限到××××年××月××日届满。因(写明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原
    2023-06-06
    448人看过
  •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江西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已经2004年5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黄智权2004年6月10日第一条为了实施《工伤
    2023-08-15
    77人看过
  • 《关于船舶碰撞案件的审理规定》
    船舶碰撞由下列三种情况下产生:一、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二、由一方的过失造成;三、由双方的过失造成。在审理船舶碰撞案件时,首先应分清发生船舶碰撞的原因及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一般情况下,按过失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上述第一种情况下产生的船舶碰撞事故,各方面不负赔偿责任,自行承担自己因船舶碰撞发生的损失。船舶发生碰撞后,碰撞船舶的船长应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的安全的情况下,对相撞对方的船舶和船上人员全力抢救,并尽可能将自己的船籍、船名、出发港、目的港通知对方。海事法院在审理船舶碰撞案件时,应按如下规定进行:一、原、被告如实填写《海事事故调查表》。调查表应在原告提起诉讼时和被告在答辩时填写完成。二、海事法院按送达程序的规定,将起诉状送达被告,答辩状送达原告,送达起状和答辩状时不得附送任何有关证明材料。三、发生船舶碰撞的双方当事人按海事法院的规定,在诉讼前
    2023-06-06
    356人看过
  • 工伤确认行政争议案件的审理
    [内容提要]工伤确认争议的重点,一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是否是在生产劳动时间和生产劳动场所发生的。反映在工伤确认行政争议上,仍然是诉讼中合法性审查的重点,在审查上却又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值得广大司法和法律工作者的深入研究思考。[关键词]工伤确认劳动关系生产劳动过程工伤确认行政争议案件,在确立行政案件案由时,依照有关规定称为劳安行政确认案。近几年,此类案件不断上升,成为劳动关系试行办法》,法律法规方面没有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只能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而没有法律方面的直接的依据。一方面是大量的劳安行政案件的出现,一方面却是司法审查裁判没有法律依据,难免出现尴尬。因此,正确理解有关法律规定了解立法的精神是非常重要的;在审判实践中结合法理,参照有关规章,不断完善自己的认识同样是非常重要的。行政规章方面,由于受制定程序的限
    2023-06-06
    255人看过
  • 苏州工伤保险赔偿流程的相关规定什么呢
    其实苏州工伤鉴定流程较为复杂:一、提出鉴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苏州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受理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四、组织鉴定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
    2023-02-13
    34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不管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若出现法定情形,那么才是都是可以裁定中止审理,而在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
    2023-08-05
    406人看过
  • 行政案件程序自诉规定是啥样的?那审理期限是咋定的呢?
    行政诉讼案件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案件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自立案至做出第一审判决的诉讼程序。由于我国行政审判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原则,因此,第一审程序是所有行政案件必经的基本程序,第一审程序也成为行政判决的基础程序。1、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至开庭审理前,为保证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审判人员依法所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的总称。.开庭准备。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3日传唤、通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张贴公告,载明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法庭调查。法院调查是庭审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来查明案件事实,审查核实证据,为法庭辩论奠
    2023-02-22
    499人看过
  • 社保政策对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社保政策对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社保工伤认定标准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能被开除吗在做工伤认定期间,单位无权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
    2023-12-15
    233人看过
  • 关于审理高空坠物案件规定和依据是什么
    关于审理高空坠物案件规定和依据是《民法典》有关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一、《民法典》对于高空坠物的其它规定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
    2023-02-17
    493人看过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4年6月4日印发沪高法行[2004]6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各区、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本院有关庭、处、室:《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该《条例》中的工伤认定范围与原相关规定不尽一致,经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沟通,现将《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下发,供本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考。一、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时效问题1、2004年1月1日后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发生伤害)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认为未超过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超过1年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的,人民法院可认定为合法。2、2004年1月1日前(《条例》实施前)发生伤害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提出申请的时间目前不受时效限
    2023-06-05
    401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审理名誉权纠纷案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法关于审理名誉权纠纷案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人民法院收到有关名誉权纠纷的起诉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裁定不予受理;对缺乏侵权事实坚持起诉的,应裁定驳回起诉。2、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无论是否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人民法院均应依法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3、当事人提起名誉权诉讼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又要求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应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给予被告人刑事处罚的,或者刑事自诉已由原告撤回或者被驳回的,应恢复民事诉讼;对于民事诉讼请求已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解决的,应终结民事案件的审理。4、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
    2023-04-27
    44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内蒙古:关于行政纠纷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30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就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就依照其规定。但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如果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关于行政复议中案件处理有什么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0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提供有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查阅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复
    • 工伤行政案件的审理流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要注意下列事项: 1.时效问题。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2.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尽管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
    • 行政案件工伤认定案件的相关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7
      工伤认定是60天,伤残鉴定是15天。先向上级劳动部门申请复议,如果仍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决定书:如对本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曰内向市人民政府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如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行政案件的审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5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同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