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有没有不安抗辩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08:40:15 421 人看过

借款合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一方主观上具有逃避债务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行为;

2、当事人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况;

3、其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什么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

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只有借款人负有偿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之一则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且只能产生于双务合同,当事人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因此,借款合同中不适用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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