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登记公示制度建构的价值基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9:13:04 277 人看过

(一)安全价值

所谓“安全”,通俗地讲,是指没有危险,反映在法律层面上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律规则从事民事活动时,其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安全”作为法律的基础性价值之一,有助于使人们享有诸如生命、财产、自由与和平等其他价值的状况稳定化并尽可能地使之继续下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英国学者霍*斯才断言:“人民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3]安全价值在经济生活中的动态映射就是交易安全的维护。作为经济生活的共生现象,交易安全的保护问题是交易规制的必然性内容,只是由于交易的种类、范围和复杂程度不同,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对交易安全的保障有不同的手段与方式。在市场经济中,著作权转让频繁发生,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范围不断扩展,著作权人采取利用权使用著作权之形式成为著作权经济生活中的常态[4](P302)。与此同时,著作权交易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经济生活对法律保护著作权交易的安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法律必须对经济生活的这种要求给予回应。在交易安全保护成为近代民商法越来越重要的价值取向时,著作权转让登记公示制度的建立,应是法律对经济生活以及这种价值取向的回应之一。著作权交易通过登记公示,以国家权威性准确地推断著作权交易瑕疵的免除,从而增强交易人的交易信心,节约其交易成本,实现财富的安全流转。即著作权转让登记公示制度的安全价值具有信任和节约成本两个视角/

1.社会学上的信任价值

交易首先是一个作出决定的过程,然后才是一个具体实施的过程。在简单商品经济时代,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简单初级模型,交易安全问题并不突出。因此交易的“决定”过程并不为大家所重视。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著作权交易的抽象化、层次化使得我们不得不谨慎地进行著作权交易选择,也即交易的安全性问题开始被大家重视。其实,大家进行交易选择,最根本的问题是交易信心问题,这种交易信心在社会学上就是信任问题。

何为信任?罗-特认为:信任是个体对另一个人的言辞、承诺及口头或书面的陈述之可靠性的一般性的期望。萨*尔认为,信任是交往双方对于两人都不会利用对方的易受攻击性的相互信心。**贝塔认为,信任是一个行动者评估另一个或一群行动者将会进行某一特定行为的主观概率,高到足以使我们考虑和他发生某种形式的合作[5](P17.P270.P36)……尽管对何为信任众说纷纭,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信任是一种心理活动,但同时又具有强大的社会功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转让相关文章
  • 公司软件著作权的价值
    1、明确归属,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2、可用于质押贷款,有助解决企业经济危机。3、可以有效打击盗版和山寨产品。4、有助维权,可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减轻举证责任。5、作为商标异议的证据,是企业商标战争的筹码。微软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宣判微软公司是视窗XP软件的著作权人,其委托案外人必浩得公司购买了四台安装了视窗XP软件的计算机。微软公司认为所购计算机中的视窗XP软件是昶沣、臣越、紫越三公司安装的,所安装的视窗XP软件未获得微软公司的授权,侵犯了微软公司的视窗XP软件的著作权,遂起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院9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昶沣公司和臣越公司被责令停止侵权,连带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元。2008年9月1日,微软公司与必浩得公司签订了《委托调查合同》,委托必浩得公司调查昶沣公司销售或承诺预先安装盗版微软软件的相关情况。2008年10月21日、2008年10月31日、2008年
    2023-07-05
    163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必须要登记么
    一、著作权转让必须要登记么登记备案采取自愿原则。虽然是否到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并不影响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但是办理了备案登记,可以明确合同双方关于转让价格、地域范围、权利种类等具体约定,预防著作权合同纠纷,并起到公示的作用,可以降低交易风险;同时当他人侵害受让人所获得的著作权时,还可以降低受让人证明自己为权利人的举证难度和成本,一定程度上避免侵权纠纷。因此,仍然建议双方尽量到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备案。法律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著作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1、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2、所需提交材料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
    2023-04-18
    302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纠纷】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的制度构建
    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的制度构建从保障权利人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否向时事新闻发布人支付报酬,但必须在转用时注明该信息的来源,从而确保权利人的信誉。此外,还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修正有关时事新闻的法律规定。第一,删除《著作权法》中“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规定。综合上述分析,《著作权法》第22条第3、第4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已经从法律层面摒弃了《著作权法》第5条的规定,亦即对时事新闻予以保护。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国家的法律上有例可循:根据英国1892年Walter诉Steinkopff一案的判决,只要新闻被记录在实物作品上就认为具有版权。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解读这一规则,就是说只要新闻被某种载体承载并表现出来,即应当受到保护。《意大利版权法》第101条规定:“在注明出处和不违背新闻业公正惯例的前提下,可以复制新闻报道。但下列行为视为非法:在实际公报发布16小时内,或在通讯社授权发布的报刊发行
    2023-06-08
    357人看过
  • 了解著作权登记制度的取得规定
    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在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申请表、申请者身份证明、提供作品样本、作品创意说明以及作品附和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的作用是什么?它的作用为,便于企业认证软件企业和享受政府对企业的各种扶持和优惠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确保软件著作权更具备法律效力,减少相关侵权纠纷,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
    2023-07-04
    456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有效登记势在必行
    所谓著作权转让,就是著作权人通过签订书面合同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如复制、发行、表演、播放、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人给他人。著作权转让具有重要意义,转让结果会直接导致著作权归属和法律关系的变化。受让人通过转让获得著作权,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而原著作权人则通过转让丧失了原有著作权。从上述纠纷可以看出,因著作权人行使权利不当,重复转让著作权,导致了同一作品同时存在多个著作权人,多个著作权人都在授权,受让的著作权人又再转让,从而又不断产生的新的著作权人的混乱局面。因重复转让著作权也引发出多起诉讼,但因各案案由和当事人不同,加之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缺乏认定著作权有效转让的依据,很容易出现根据不同判决决定同一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不同权利人的荒诞现象。多个善意受让人的利益无端受到损害。在市场上,同一作品由不同的权利人授权其产品以相同的方式在市场上传播流通,严重地影响了使用作品和产品流通的正常秩
    2023-04-27
    297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否登记生效?
    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定与商标权与专利权不同,著作权的转让,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进行登记后才生效。根据《著作权实施条例》第25条,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所以即使著作权转让不经备案也是可以的。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
    2023-06-01
    138人看过
  • 用版权登记制度来维护著作权人权益
    1991年10月、1994年12月国家版权局先后颁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和《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建立了我国的版权登记制度。2001年10月,新修订的著作权法颁布,两个办法也作了相应的修订。目前,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已颁布,《作品自愿登记办法》正在修订中,我国版权登记制度逐步完善。实行版权登记制度并不改变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版权自动保护原则。我国著作权法对版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即享有版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登记手续。但由于我国版权保护起步较晚,全社会的版权意识还很低,在著作权法实施过程中,很多版权所有人提出希望将自己的作品进行登记,能对其所享有的版权有一个形式上的确定,以进一步明确版权的归属,在发生版权纠纷时也可作为初步证据。一些作品的使用单位也感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版权归属不明确,容易造成版权纠纷,如果能实行形式上的作品登记,将对作品的使用提供便利。随着著作
    2023-06-08
    263人看过
  • 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财产公示登记制度的立法构建
    根据《信托法》第10条的规定,房地产属于应当办理信托登记的信托财产,但是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层次的规范性文件规定设立房地产信托时应当办理信托登记,所以《信托法》第10条的规定对房地产信托是没有效力的。为贯彻《信托法》第10条和填补房地产信托的制度空白,应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对房地产信托登记作出规定。以下就房地产信托登记的具体内容加以分析探讨。1.1关于登记手续的性质与范围登记手续的性质:《信托法》规定的作为进行信托登记前提的登记手续,应当仅限于作为财产权取得、变更要件的登记。换言之,只有那些需要登记才能发生财产权转移效力的财产,主要是不动产包括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才需要进行信托登记。就登记手续的范围而言,主要是指是否包括注册在内?我国法律对于特定财产权的取得和变动不仅建立了登记制度,还建立了注册制度,其法律意义与发生相同效力的登记制度并无不同,因此,《信托法》规定的作为信托登记前提的登记手续
    2023-06-07
    126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登记的程序及所需文件
    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流程为:提交转让登记的申请;相关登记机构进行查询;登记机构决定进行受理;登记人员进行相关审查;登记完成。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材料有:合同登记申请表并盖章;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并盖章;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有哪些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1、办理部门: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为山东版权服务中心,或通过邮寄方式向山东版权服务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2、材料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
    2023-07-18
    241人看过
  • 合伙人制度的产权基础
    (一)合伙人是投入非人力资本的CPA事务所的审计服务应具有公信性,这种服务是智力性的,不需要多少诸如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也不需要垫付多少流动资金,从这一角度看,非人力资本投资对事务所而言没有什么特别意义,重要的是人力资本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职业谨慎精神。所有这些要求,都源于事务所审计服务的公信性,为确保公信,审计人员必须能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专业判断,为此,审计人员不是审计方面的专家是无能为力的,即使他有万贯家财、成为了事务所的所有者,但如果他的专业胜任能力不强,于己于人,都可能是一场灾难。以下我们以合伙人全部不是CPA这一极端的例子为例,通过合伙人与非合伙人的(假定全部为CPA)博弈分析,说明为什么合伙人必须是CPA.在合伙人与非合伙人的博弈中,我们假设,合伙人与非合伙人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合伙人为激励非合伙人,常常让非合伙人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在审计风险和专业判断能力上,非
    2023-06-06
    166人看过
  • 代位权的制度价值
    代位权作为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打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扩张了债权人的权利,确认了债权可以产生对第三人的效力,增加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数额,从而增大了债权人受偿的可能性,保障了债权的实现,有效减少了由于债权的相对性和平等性带来的实现风险。法律确立了债权人在法院代位行使债务人到期债权的地位,那么,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同一价值取向,法律为何不可以或者不应该确立债权人在仲裁庭或仲裁机构代位行使债务人到期债权的地位呢?如果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就债权债务争议的解决订立有仲裁协议,债务人原本具有的请求权是仲裁请求权,而不是法院诉讼权,那么,如果法律不确立或不认可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在仲裁机构提起代位权仲裁请求的合法地位,却要求或迫使债权人到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并不合理。同时,由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有仲裁协议,法院对于债权人的代位诉讼请求可能予以驳回,这样,更不利于债权人债权的保全。代位权虽然于债权成立时即产生,但
    2023-04-23
    384人看过
  • 合理构建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价值
    1.诉讼费用关系到普通民众诉讼观念的转变。诉讼费用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的重要成本,它的收取标准、费用构成、负担原则、征收管理程序等内容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参与诉讼时对国家司法的态度与评价。而当事人的这种态度与评价恰恰是司法权威以及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上述有关诉讼费用的若干内容还会间接影响普通社会公众对待司法的看法,进而决定他们在自身面临权利救济之必要时的途径选择。如果司法的成本(在我国不仅指诉讼费用,还包括隐性的成本)过高,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赖与需求势必受到压抑。2.诉讼费用关系到宪法基本权――诉权的保障与实现。从当今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来看,诉权的基本权利属性已经成为共识。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者更是力图通过确立诉权的基本权利地位,努力从国家根本法――宪法那里寻求诉权保障的终极法律依据。一方面,诉讼费用的收取是维持法院正常运转,保证司法供给可持续性的必要。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实现为最广大
    2023-04-23
    278人看过
  •  家庭抚养权的制度基础
    扶养和抚养权是社会关系中重要的概念。扶养是指为社会关系中的弱势群体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而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因此,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和保护抚养权,为所有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扶养是指为社会关系中的弱势群体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扶养与抚养权的区别扶养与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扶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进行生活上的供给和保护的权利,而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扶养权主要涉及经济上的供给,而抚养权则涉及教育和保护。扶养权人无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有负担能力的家庭成员有扶养的权利
    2024-01-19
    51人看过
  • 农业保险法基础理论及制度构建探讨
    【本文摘要】本文拟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立法经验,研究农业保险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以期对构建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有所裨益。本文拟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立法经验,研究农业保险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以期对构建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有所裨益。一般原理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这主要体现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构成对农业的巨大威胁。所谓农业保险有广狭义之分,其区分依据多为承保标的。狭义的农业保险仅指农作物种植业保险与养殖业保险,而广义的农业保险除了农作物种植业与养殖业保险外,还包括从事广义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及其家属的人身保险和农场上的其他物质财产的保险。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目前一般采用狭义农业保险概念,而将广义农业保险涵盖在农村保险的概念之中,我们以下的分析仅限于狭义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种,其当事人间基本法律关系与运行原理与一般财产保险应当大致相同,基于此,可将其定义为:保险人为农业生产者(投保
    2023-06-07
    249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 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 更多>

    #著作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哪位知道关于论我国著作权转让登记公示制度的构建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9
      著作权权利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各国著作权法均赋予著作权人形式多样的权利,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复制权等17项人身权和财产权,并且可以就著作财产权的各个权项进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当著作权人向不同的对象分别就某一项或某几项财产权进行转让时,就使得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而且是多个)成为同一作品的共同权利主体,而当著作权人就某一项或某几项权利进行重复转让时,就产
    • 著作权转让登记流程,著作权转让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著作权转让登记所需要的文件1、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2、合同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二、转让流程提交申请→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受理→登记人员审查→登记完成三、转让需提供的资料1、合同登记申请表并盖章;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并盖章;3、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4、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的复印件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定;与商标权与专利权不
    • 怎么去著作权转让登记机关办理转让著作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6
      版权转让到版权登记机构办理转让登记即可。 版权转让是指版权人将版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版权的版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版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版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版权人。 版权转让流程 1、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
    • 著作权转让登记需要的文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04
      著作权转让登记需要的文件: 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二、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
    • 著作权转让以登记生效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定;与商标权与专利权不同,著作权的转让,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进行登记后才生效,同时《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25条规定;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以此判断,即使著作权转让不经备案,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