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一、申请司法鉴定二审应注意什么
二审期间如果对之前的司法鉴定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鉴定人应当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二、长春市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三、交通事故车损减值鉴定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
进入重症监护室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吗
339人看过
-
法律请求鉴定可以在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吗
241人看过
-
这几种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489人看过
-
可以委托进行重新鉴定的有哪些
219人看过
-
虚假合同司法鉴定可以进行吗
482人看过
-
当事人要求重新司法鉴定可以吗?
332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司法鉴定可以重新做吗?司法鉴定怎么重新做?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5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申请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7对鉴定不服,如果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下面是重新鉴定的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
-
有下列情形中,,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17(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
虚假合同司法鉴定可以进行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22《民诉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司法鉴定可以进行哪些内容鉴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2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