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的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1:51:20 198 人看过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其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税务行政案件,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除共有原则外(如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实行合议、回避、公开、辩论、两审、终审等),税务行政诉讼还必须和其他行政诉讼一样,遵循以下几个特有原则:

(一)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即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只有部分管辖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受理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税务行政争议案。

(二)合法性审查原则。除审查税务机关是否滥用权力、税务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外,人民法院只对具体税务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审查,并不审查具体税务行为的适当性。与此相适应,人民法院原则上不直接判决变更。

(三)不适用调解原则。税收行政管理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无权依自己意愿进行处置,因此,人民法院也不能对税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四)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五)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由于税务行政行为是税务机关单方依一定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只有税务机关最了解作出该行为的证据。如果税务机关不提供或不能提供证据,就可能败诉。

(六)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不当,给当事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1)对各级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二、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3)复议机关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在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
    2023-06-24
    31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判决期限
    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期限是: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复议后诉讼的,应当在接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人民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当然,对于具体的审理期限,实际中会受各种因素影响,一旦碰到延长期限的情况,那么审理期限也会加长,到时候等待的时间也会较长。并且,关于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行政诉讼被依法判决后,原告对判决不满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上诉的,需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
    2023-07-06
    35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有几种判决方式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除非主要事实理由发生变化;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行为的。3、变更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
    2023-08-05
    446人看过
  • 税务稽查局怎么解决行政诉讼
    一是税务稽查局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税务稽查局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公安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税务稽查局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一、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的案件,解决行政的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一、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二、行政诉讼流程为: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
    2023-03-24
    252人看过
  • 对拓展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和行政判决方式的思考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使法院行政审判职能具有了法治的权威和专业的属性,也为监督、制约行政权力不被滥用提供了法律程序保障,但由于该法对审判依据规定的局限性和司法裁判的形式性,导致“维权与监督”的立法宗旨不能完全落实,“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目标难以全面实现。为此,应拓展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和行政判决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审判相融互洽,并落实于行政诉讼的具体实践中,以期达到“法治”和“效益”的双重目标,即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治目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诉讼资源、实现司法公正的效益目标。一、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现状及其局限性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包括两方面的法律规范,即广义的行政诉讼法和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适用行政法规范,在于为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包括行政处罚行为的合理性)审查提供判断标准,并对其依法作出裁判。1.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2023-05-22
    43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是怎么样的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3、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二、行政诉讼证据的分类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1]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
    2023-05-02
    397人看过
  • 审视行政诉讼中的维持判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维持。多年的司法实践反映出这一制度的设计存在诸多的问题;多年的司法实践和理论探索同时表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均有了相当理性的认识。重新审视维持判决制度,在理论层面、操作层面上对其进行改造已有可能、并可行,维持判决制度应该说已完成其在特定历史阶段被赋予的使命,现阶段,让其从行政诉讼的法律框架中淡出的内、外部环境和条件已经具备。面对十多年来国家的政治、社会、经济状况发生的深刻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行政诉讼的判决方式所作的补充,虽使行政审判工作不致于陷入更深的困境,但司法实践表明,《行政诉讼法》因受其颁布当时背景的制约而规定的维持判决制度,在理
    2023-06-06
    195人看过
  • 刑事诉讼判决形式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判决形式是什么(一)弹劾式弹劾式诉讼的特点1.不告不理。诉讼的进行主要是依靠当事人双方的积极性,诉讼是否提起完全取决于受害人。2.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法官只负责审判不执行控诉职能。3.需要依靠神明裁判时,就会采用决斗等办法并根据所谓神示的结果作出判决。4.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的地位和权利是平等的,可以进行对质和辩论。5.弹劾式诉讼形式下的审判一般都是公开的,并通过言词辩论的形式进行。(二)纠问式纠问式诉讼的特点1.国家官吏依其职权主动地追究犯罪。2.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实际上都不具有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3.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不分,法官集审判权、起诉权和侦查权于一身。4.同野蛮的刑讯、拷问始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5.一般都是秘密进行的。(三)混合式混合式诉讼既有弹劾式诉讼的许多特点,又有纠问式诉讼的某些特征。在混合式诉讼形式下,刑事诉讼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法
    2023-03-30
    46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常识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的表现形式
    ①给予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与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极不相称。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就行政处罚本身而言,并不是法律追求的目的,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新的违法行为的出现,防止、纠正侵犯权利行为,保障人民权利和社会秩序。要达到法律的目的,必须做到违法行为人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与其过错大小相一致,所有的违法者不论地位高低,只要违法情节相同的,一般都应给予相同的行政处罚。如果给予过错很大的违法行为人很轻的行政处罚,就不能使其畏惧法律的威慑作用;如果对于过错很小的违法行为人很重的行政处罚,就有可以使其对社会产生报复心理,亦不可能起到防止、纠正违法行为的作用。因此说,行政处罚不相称是无法达到法律所追求的目的,故属于不合理的一种表现形式。②同责不同罚。我为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据这一原则,对每一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性质、情节上同的,应给予相等同的行政处罚。
    2023-06-11
    252人看过
  •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撤销判决可以分为哪些具体形式
    (1)全部撤销,适用于整个具体行政行为全部违法或具体行政行为部分违法但具体行政行为不可分;(2)部分撤销.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部分违法、部分合法,且具体行政行为可分,人民法院只作出撤销违法部分的判决:(3)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适用于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后尚需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事项作出处理的情形。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
    2023-06-13
    217人看过
  • 税务行政诉讼起诉与税务行政复议有何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征管法》的规定,税务行政诉讼起诉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3)复议机关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在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权作出终局裁决,只有一种情况例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只能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为防止行政机关办事拖拉、不讲效率,同时也为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
    2023-06-13
    318人看过
  • 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①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②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③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④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行政税收复议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处理,一般在申请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只有先申请等获得受理了之后才能依法的处理,所以,在处理的时
    2023-06-25
    422人看过
  • 财政税收领域的行政诉讼由谁进行裁决
    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其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税务行政案件,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一、税务行政诉讼的特殊性从税务行政与税务行政复议及其他行政诉讼活动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税务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殊性:(一)税务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诉讼活动。这是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的根本区别。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是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两条重要途径。由于税务行政争议范围广、数量多、专业性强,大量税务行政争议由税务机关以税务复议方式解决,只有由人民法院对税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才是
    2023-02-28
    39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行政判决如何判实施
    行政诉讼的执行必须在具备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后才能发生。没有这些条件,执行程序就不能启动。(一)必须有执行依据,即强制执行依据执行的法律文书,即生效判决、裁定和赔偿调解。(二)必须有可执行的内容。一般指赔偿;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如拆除违章建筑、重新行政或恢复原状。(三)被执行人有能力不履行义务。(四)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根据现行法律和实践,主要涉及对象的执行范围。有以下限制:1。只有属于被执行人有财产或物品才能成为执行对象,其他关系人的财产或物品不能纳入执行范围。通过民事法律关系使用或者暂时持有的财产或者物品,不能作为其财产或者物品执行,否则会侵犯他人权益,引起案外人的异议。如果属于共有财产,被执行人的所有部分只能作为执行对象。如果财产属于房地产,执行机关不能将体执行财产,然后返还给其他所有人,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部分产权。这里不能执行房地产本身,否则会侵犯其他所有人的合法权益。2、被
    2023-08-07
    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判决书下来后税务机关不履行行政判决裁定书的税务机关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6
      1,法院判决书内容涉及税收征缴的,当事人可以依判决书内容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2,税务机关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行政诉讼法》规定: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
    •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判决维持的方式有哪些,判决的形式应遵循哪些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等五种判决形式。 1.判决维持判决维持是确认、肯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行政诉讼法规定,判决维持必须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确凿,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具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真实存在。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是指适用
    • 税务行政诉讼的诉讼事项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2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基本一致,包括: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一是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二是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一是罚款;二是没收违法所得;三是停止出口退税权;四是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
    •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
      行政诉讼判决(简称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其相关的行政争议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结论性的处理决定。行政诉讼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或者在判决的招待过程中,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判定。行政诉讼决定,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活动中遇到的特殊事项所作的处理判定。mzbk/06/GWYYF
    • 行政诉讼中法院判决由行政机关驳回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