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适用的例外:哪些案件可以不受刑罚制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20:31:56 398 人看过

刑事处罚可以减刑的情况如下:

1、特殊主体可以减刑;

2、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聋哑人或盲人犯罪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4、七十五岁以上的人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5、预备犯,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减轻刑事处罚;

6、被教唆的人不犯教唆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对教唆犯的处罚。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执行活动。

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

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

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免于刑事处罚就是犯了罪但不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这种判决的结果也代表着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而承担了相应的结果,所以,对于犯罪人员在犯了罪之后就要积极的自首,从面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这样才能得到减轻和免除刑事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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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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