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房产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8:22:03 198 人看过

被征收房产的所有人具有以下义务和权利:接受征收的义务、接受入户评估的义务;获得补偿的权利、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以及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等。

一、劳动法对合同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对合同义务的规定是: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获得劳动报酬、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5、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没有环评的养殖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赔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没有通过环境评估的养殖场如果是违反兴建的,因禁养区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是不能取得经济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离婚时老公家房屋拆迁能分迁补偿房吗

首先,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的分割。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我们再来看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按照上面的分析,离婚后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所有人(房主),因拆迁造成的损害给予的经济补偿。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未获得房产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也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综上所述,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离婚时未分得房产的一方没有补偿。离婚后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房屋产权一方所有,不得要求重新分割。以上就是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的部分分析,对于户口未迁出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没有份,具体还是要看房屋拆迁的政策规定。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先提出离婚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分配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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