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1:24:28 264 人看过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且逐步成为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

诸如利益争夺、政府职能的错误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及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盲目购并和动机不良购并法制、法规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均会引起股权纠纷。

缺乏股东纠纷应对机制

现实中,往往出现公司因为股东矛盾、股东拒不参加表决、股东失联等无法做出有效表决,从而让公司陷入困境而束手无策,对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伤害。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在注册成立时,使用的是格式公司章程,格式公司章程又大多只是简单抄列了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基本规定;而法律法规对公司实行股东自治原则,对股东关系协调规定的不是很多,且主要体现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构成与工作机制及诉讼权利方面,是完全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的。

因此,为了为

股东纠纷提供一套解决机制,避免公司陷入僵局,由具有富有经验的公司律师根据公司实际定制公司章程,必要时制定股东协议作为补充,才可能为化解这些潜在的矛盾和困境提供途径和方法。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章程相关文章
  • 股东资格认定争议投诉内容
    原告:A,男,汉族,出生于**月**,19**,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被告:B,女,汉族,出生于**月**,19**,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
    2023-05-02
    298人看过
  • 隐名股东引发的争议及评析
    有限责任公司是当前商业领域中最为普遍和重要的公司组织形式。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益及隐形权益人的法律调整并不全面,基于此,本文对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问题的法律概念及引发的争议进行评析。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没有明确隐名股东的概念,仅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规定:实际控制人,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它安排,能够支配公司行为的人。该条规定确定了两层含义,一、地排除了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身份的重合,二者应为并列的两个主体。二、明确了可以通过投资、协议及其它这一兜底条款强调了在控制公司行为上的多样性和具有实质意义的现实性。可见,实际控制人系隐名股东的上位概念,体现上市行为中的意思自治、合同自由的宗旨,但隐名股东也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对隐名投资带出的所谓隐名股东的研究,不但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实生活中,隐名股东并不为鲜见,
    2023-06-09
    105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股东权争议案
    2003年两个外籍自然人在京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以投资顾问公司名义从事商铺及零售业投资。大股东持有99%的股权,小股东只有1%的股权,但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小股东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经营。由于股东之间没有书面投资协议,章程的规定又不明确,股东之间在公司盈利后发生争议无法解决,形成僵局。大股东起诉到法院小股东要求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并解除小股东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等。敬云川律师代理被告(小股东)先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得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将该案件移送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为双方和解谈判赢得时间并将案件移送到有利的法院审判,维护了公司小股东利益。由于诉讼主体错误,法院最后判决驳回原告各项的诉讼请求。
    2023-06-06
    409人看过
  • 公司股东的工资是劳动争议吗
    一、公司股东的工资是劳动争议吗不一定,主要看这位股东的地位和工资的支付方式,以及有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应当属于劳动者,受劳动法的保护。有拖欠股东工资,自然就属于劳动争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然就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不拿工资合法吗不合法的,股东应发工资提成。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是指通过
    2023-04-30
    190人看过
  • 股东分红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吗
    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股份分红纠纷的主体是股东和公司。所以股份分红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股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利润分配,首先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同时要符合
    2023-03-24
    60人看过
  • 股东会召集权的争议如何处理
    股东会召集权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董事长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长主持;3、副董事长不能主持的,推荐董事主持;4、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5、执行董事不能主持的,由监事会召集主持;6、监事会不能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权纠纷【案件】原告:蔺季淳、项某、李某等16名股东被告:盐诚市纺织原料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由原国有企业改制形成,注册资本50万元,每股人民币1000元,折股500股,实际股东44名。公司成立后,第一届监事会任职期间,董事会、股东大会虽然开过会议,但公司财务状况未公开。第一届任期期满,董事会宣布3年完成毛利收入177.5万元,费用(含股东工资130万元)支出高达211.
    2023-07-07
    152人看过
  • 我们应该在哪里报告股东的争议
    1、公司股东纠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举报、控告和检举。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控告人或者举报人。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交主管机关处理。报告、投诉和报告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工作人员接受口头举报、控告、检举的,应当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审查检举、控告、检举、自首材料。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立案。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予立案的理由告知原告。原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第二,相关法律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百一十一条举报、控告、
    2023-05-07
    488人看过
  •  股东出资纠纷引发争议:主体何在?
    该段内容讲述了股东出资纠纷诉讼参与方的分类。如果公司向股东提出诉讼,则诉讼参与方包括股东和公司;而如果其他股东向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提出诉讼,则诉讼参与方仅为其他股东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股东出资纠纷诉讼参与方分为两类:如果是公司向股东提出诉讼,主张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那么诉讼参与方包括股东和公司;而如果是其他股东向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提出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诉讼参与方仅为其他股东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 股 东 出 资 纠 纷 诉 讼 参 与 方 权 益 分 析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是指股东之间因出资行为产生的纠纷,如股权转让纠纷、增资扩股纠纷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包括原告和被告)的权益值得关注。原告方可能具有出资权益,而被告方则可能承担出资责任。诉讼参与方权益分析如下:1. 原告方:原告方在股东出资纠纷诉讼中可能具有出资权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等权益。如
    2023-09-04
    424人看过
  • 如何规定股东出资争议的管辖权
    如何规定股东出资纠纷的管辖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公司因增加注册资本发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一般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践中,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一般是指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代表着公司的外部利益。实际上,公司的主要办公地也指公司的主要营业地。总办事处可以设在注册地或者营业地,营业地可以有多个主营业地和次营业地。但会出现以下问题:(1)主营业地和次营业地难以区分,主营业地可能不是总办事处所在地。这往往导致管辖权异议。(2)增加了原告取证的难度。起诉时,原告必须到现场调查营业地,并取得照片等初步证据。(3)注册地是唯一的,一般注册地是自然管辖地。一个公司可以设立多个生产经营场所,但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在其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营业地也可能受管辖。对方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发现营业地为总机构所在地的,可以继续管辖。发现营业地不是总机
    2023-05-07
    330人看过
  • “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楼______室。公司的经营宗旨是______,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三、股东基本情况公司股东共__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__个,企业法人______个,分别为:______,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
    2023-08-16
    270人看过
  • 没签股东协议算股东吗
    可以算,要看整个过程,转款记录,聊天记录等综合分析。只是交了股本金但没签股权协议,那就没有完成法律意义上的必须、必要程序,就是手续不完备,一旦发生纠纷,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会吃亏的。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回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答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
    2023-04-15
    197人看过
  • 争议性股东纠纷和职务侵占的区别
    股东纠纷与职务侵占的区别是,股东纠纷是股东之间的纠纷,包括股权转让纠纷、分红纠纷等纠纷。而职务侵占是股东、公司的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侵害的是公司的权益,并且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一、离婚会引发什么股权争议离婚会引发的股权争议如下:1、因一方擅自将自己或自己与配偶双方名下的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2、因配偶双方对于一方或双方持有的股权价值分歧导致的纠纷;3、因一方为隐名股东或对公司出资引发的股东身份确权产生的争议;4、因一方利用股权质押担保导致股东的权益减损、灭失,或可能减损、灭失酿成的纠纷。二、罪侵占公司股东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的股东一般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但如果该股东同时又是公司的人员的,如董事、监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或员工的,是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的。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三、公司赌博判多少年? 损害国家利益一定要坐牢吗?看其具体
    2023-06-28
    3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能否直接起诉股东
    一、劳动争议案件中能否直接起诉股东劳动者因劳动争议起诉的,不能直接起诉股东,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不是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吗依据我
    2023-04-26
    80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的争议受理费是多少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受理费财产案件是指诉讼标的直接指向财产权益的案件。非财产性案件是指诉讼标的指向非财产性权益的案件。严格说来,你提到的股东资格确认诉讼是身份确认诉讼,而不是财产诉讼(虽然背后有利益纠纷),应该按照非财产案件起诉。但目前的司法实践并不统一,大多是按财产案件起诉。原因是收费办法的规定过于笼统。笔者个人观点:在争议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额较高的情况下,在提起股东资格确认诉讼时,是否可以考虑通过增加对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权来规避,即:,使法院按赔偿数额收取诉讼费用,对权利确认部分不予收取。股东资格,又称股东身份,是指每一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意味着股东拥有包括自身利益权和共同利益权在内的各种权利,同时也意味着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股东资格又称股东身份,是指每一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意味着股东拥
    2023-05-07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公司章程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的追加股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1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
    • 股东股权争议律师怎么收费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08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3、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 股东出资争议如何证明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4
      1、法律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对其是否出资到位承担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出资义务,股东可以通过出资转账记录、股东名册、验资报告等证明自己的主张。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 股东出资争议案起诉多长时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
    • 哪个是被告与股东知情权争议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1
      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在企业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前,企业的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因此股东要行使知情权,可以直接起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