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管制的罪犯有什么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9:33:16 266 人看过

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一、缓刑期间手机会被定位吗

缓刑期间每个人的手机都会定位。没有强制规定要求出门必须携带手机。但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二、取保候审可以离开本市吗

被判处缓刑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在考验期内才能离开居住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考验期内怎么处理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应当服从监督,向考察机关及时报告自身情况,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居住地。《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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