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并且在占有委托物时需要妥善保管好。如果委托物交付行纪人时存在瑕疵或容易腐烂、变质的情况,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置该物。如果行纪人未能及时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可以合理处置。
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在占有委托物时,行纪人应妥善保管好。若委托物交付行纪人时存在瑕疵或容易腐烂、变质的情况,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置该物。若行纪人未能及时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可以合理处置。
行 纪 人 义 务 : 委 托 事 务 支 出 费 用 承 担 与 妥 善 保 管
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行纪人是指在行政事业单位中,依法受委托开展公务活动的人员。行纪人的义务包括委托事务支出费用承担与妥善保管。
首先,行纪人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务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在委托事务支出费用承担方面,行纪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合理确定费用项目和标准,并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其次,行纪人需要妥善保管委托事务所产生的费用凭证、发票等原始资料,以备后续审计或追溯。同时,行纪人还需要及时向委托人反馈委托事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支出事项。
此外,行纪人还需要确保委托事务的合规性,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或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行纪人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避免滥用职权、玩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行纪人在承担委托事务支出费用和妥善保管方面,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务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同时保持高度警惕,避免滥用职权、玩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行纪人在委托事务支出费用承担和妥善保管方面,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务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同时保持高度警惕,避免滥用职权、玩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
行纪人的义务有哪些?
378人看过
-
行纪人的义务有哪些
275人看过
-
行纪人的义务有哪些
416人看过
-
行纪人介入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行纪人有哪些义务
173人看过
-
行纪人有哪些义务
117人看过
-
行纪人义务有哪些
54人看过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方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4(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
-
行纪人的法律义务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6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1)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2)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2、直接履行义务。 (1)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妥善保
-
行纪人有哪些主要义务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8(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
-
行纪人的义务包括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28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
行纪人的义务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3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 (2)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 (3)妥善保管的义务。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行纪人是行纪关系中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从事购销、寄售等行纪业务的当事人。行纪业务为商业活动,行纪人须履行商业登记程序取得行纪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