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判决后房子如何过户,房产确权诉讼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16:30:10 283 人看过

一、房屋确权判决后房子如何过户

房屋经法院确权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产确权诉讼流程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

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

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

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

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确权诉讼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可以持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明等的材料,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房屋过户登记,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会发给当事人房产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房屋确权父母名下房产过户子女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优化及分配,进而为农民增收增益奠定夯实的基础。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
    2023-02-28
    251人看过
  • 公正没过户的房子如何确权
    过户的宅基地可以通过以下流程确权: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024-05-01
    338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没有过户如何确权
    一、民法典房屋没有过户如何确权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所有。对房屋产权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房屋过户给共有人如何办理实际中,在办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时,如果双方是夫妻关系,那么凭借着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等,到房产局送件窗口就可办理。如果双方不是夫妻关系,那么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相当于一次二手房屋买卖。因此,办理房屋过户给共
    2023-04-12
    441人看过
  • 房屋确权后,已过产权子女是否有资格继承房屋
    房屋确权后可以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房屋确权的官司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
    2023-07-07
    331人看过
  • 房屋确权分户怎么确权
    一、房屋确权分户怎么确权(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
    2023-05-09
    432人看过
  • 房屋买卖未过户未付清房贷如何确权
    一、房屋买卖未过户未付清房贷如何确权贷款购买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未还清贷款的,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买房按揭过户流程1、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待卖方付清银行贷款后,买方才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在根据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过户。2、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3、若银行能够同意产权变更,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会出具证明,在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办理变
    2023-04-20
    132人看过
  • 房屋过户流程:如何将产权过户给配偶
    房产是这样过户给配偶的: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将房产过户给配偶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房产的权利证书,登记机关对材料审查后,发现符合规定,并且过户行为不存在胁迫或者欺诈的,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把房产过户给配偶。父母双亡房产如何过户?父母双亡房产过户应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3-07-01
    249人看过
  • 确权后房屋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房屋物权登记后,即证明登记人为所有权人,推定登记的物权人为该房屋的权利人,在该房屋物权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证明其为真正的权利人时,可以推翻这种推定,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土地确权之后,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吗?农村人不知道的是,自己的宅基地竟然自己不享有所有权。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农民之所以有宅基地是基于其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农民的宅基地都是村集体免费分给农民的,农民享有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面盖的房子,基于这种特殊的关系,能不能继承呢哪些情况子女不能继承农村房屋呢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和房屋的继承其实是要分开走的。第一,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的,农村的房屋当然可以继承。第二,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说,继承的子女在农村已经另立门户,已经有了宅基地,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
    2023-07-03
    495人看过
  • 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预交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9
    166人看过
  • 如何诉讼开发商房屋确权违约
    诉讼开发商房屋确权违约如下:1.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诉状向法院申请立案;2.法院审核材料,受理案件;3.通知开发商应诉;4.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5.开庭审理,进行判决。如何诉讼开发商房屋确权违约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n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2-07-08
    160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确权后破房子如何处理
    一、民法典房屋确权后破房子如何处理1、房屋确权后破房子可以推倒重建,但是必须符合“一户一宅”。2、必须向村委会提交“原拆原建”建房申请书,由乡镇建设部门审核后,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方能动工兴建。3、界限清楚,四邻无纠纷。未建造前必须明确四至界限,写好协议。先小人,后君子,不占人家土地,避免日后有纠纷。4、“原折原建”不允许向四周扩大,只能向上发展。条件好有经济实力的话,可以建三至四层,但必须按《许可证》上规定的层数建造,不得超平米。否则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进行处理,超少要罚款,多则要拆除。《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哪种情况不能
    2023-04-18
    432人看过
  • 合资购房,房屋产权如何确认?
    网友咨询:去年初,马先生与田小姐确定婚姻关系后,决定购买一户两居室婚房。经联系中介选中一套价格为52万元的二手房。筹集房款时,马先生自己拿出积蓄10万元,田小姐支付了5万元,马先生的父母资助了25万元,余款12万元经双方协商决定贷款解决。因马先生没有住房公积金,便以田小姐的名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此,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时,房产证上落的是田小姐的名字。可就在此时,双方因布置新房发生矛盾,最终导致分手。马先生提出应将房子更名给自己,田小姐却认为房子是自己的,没有必要归还。请问:该房屋应如何处置?律师回复:房屋产权登记一般系证明权利人的外部表现形态,但不是唯一凭证,双方当事人对权属出现争议时,应根据客观真实情况来综合确定。马先生与田小姐确定恋爱关系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就属于按份共有性质,双方所占份额多少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计算。其中,马先生父母出资部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6-10
    446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确权诉讼
    一、什么是房屋确权诉讼即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权利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权利归属的过程。房屋确权之诉就是通过法院确定房屋产权的诉讼。《民法典》第234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房屋确权发证的时限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三、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的登记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房屋的空间属性和权属属性,并建立健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
    2023-05-03
    390人看过
  • 农村房屋产权不明确如何解决?
    农村房屋没有确权可以申请补办。房屋所有人应准备好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到国土资源局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宅基地,进行公告。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房屋所有人拿着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向当地房管所提交申请。经过房管所的公告及审批后,领取房产证即可。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坐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
    2023-07-18
    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子未过户如何确定房屋所有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2
      未过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权属证明记载的内容为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
    • 2022年房屋确权后应如何过户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07
      1、房屋确权纠纷胜诉后,当事人可以持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
    • 房屋确权判决后能否直接办理过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2
      1、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房屋经过人民法院的确权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带着生效判决和身份证明,相关申请材料直接申请过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
    • 房屋产权份额如何确定?怎样确定房子产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6
      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1] 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 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 ①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
    • 申请房屋确权该如何办理房屋确权程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31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