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代位权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5 11:43:34 298 人看过

作为一项极其有效的债务保护策略,代位权诉讼是指在以下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国家法律机构申请以自己的名义替代债务人为债务主张权益:

由于债务方未能积极主动地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遭受损失的;

同时,除此之外,如果该债权被明确规定仅属于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也不享有代位权。

然而,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其权利范围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只能在其自身所持有的债权额度内行使。

另外,债权人在利用代位权进行维权时所产生的费用也将由债务方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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