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地是否可以作为企业付款的选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04:38 226 人看过

1、各个建设项目的代征地比例不一,代征地的费用差别较大,代征地的规划用途不同,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也不一样。如果对代征地问题不做区别地对待,对建设单位显然是不公平的。尤其是中国已成功地加入世贸组织,各项政策规定也逐步与国际接轨,如果仍单纯地依据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惯例指导.管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项目,势必会减弱准备前来投资的外国企业和个人的信心,不利于北京市经济发展和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

2、从纯粹的市场角度讲,如果项目在规划用途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发生了转让,那么这表明代征地作为项目取得的一个条件,开发企业在决定接受该项目时,就已经接受了该代征地;另外,项目在前期策划或可研阶段征求规划意见时,代征地已经明确,开发企业决定继续开发该项目,说明项目有规划代征地,开发企业也能够接受。换句话说,开发企业看好该项目的未来开发收益,它能够承受代征地费用作为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时这一额外的费用。

3、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和旧城改造任务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政府也面临比较尴尬的局面,一方面建设项目好,容易吸引投资商;另一方面,代征地费用负担过重会加大开发企业的压力,阻碍或影响开发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旧城改造的进程。有人认为政府在代征地所需要的费用一分不拿,而在建设项目用地上的土地收益一分没少。在土地资源稀缺,市场供小于求的情况下,这样做对土地市场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在房地产开发资金紧缺,土地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这样做不仅不会引导和调节市场,反而会导致土地市场的混乱无序,不利于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市场调节。总之,代征地费用的分摊或承担,受到了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

4、从地价款定义可看出,政府从建设项目中收取的毛地价(土地出让金)仅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费和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代征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费和土地出让金。而代征地取得费用指的是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给原用地单位的费用,是对原用地单位的一种补偿,并不是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国家)的费用。理论上二者存在如下一种等式关系:

建设项目用地熟地价=政府收取的建设用地地价款+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费用+代征地征地拆迁费用。

如果把代征地作为取得新建设项目的一个条件,从成本取得角度和政府立场出发,代征地费用仅是使得该项目的土地取得费用增加。从市场角度和新项目建设单位立场出发,在该地区熟地价水平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该项费用使得取得土地使用权部分政府应收缴的地价款减少。

这里面涉及到三方的利益,原用地者.政府.开发企业。这里的原用地者指的是广义上的原用地者,包括建设项目上的原用地者,和代征地上的原用地者。给建设项目上的原用地者的征地.拆迁和给政府的费用由开发企业来承担;代征地上政府收益免交,给原用地者的征地.拆迁费用由政府和开发企业共同负担。

5、从代征地的概念和上述规定来看,代征地主要指代征公共用地。既然是公共用地,则应该按照谁收益,谁投资的原则,合理分摊代征地土地取得费用。代征地费用的直接受益方为沿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分布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因此代征地费用亦应由这些直接受益各方来合理分担,其中政府应分摊部分代征地费用。

代征地费用中政府应负担的部分,一种思路是通过财政税收来解决,即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另一种思路是从建设项目收取的毛地价中分摊一部分代征地费用。

2011年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行政程序、补偿标准等方面对征收拆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年来,涉及征收拆迁的案件数量一直位居我国行政诉讼案件排行榜的前三位,平均每年的案件数量在七八千件左右,预计未来仍将持续这样的态势。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针对房屋征收案件出台了司法解释,主要就是要解决强拆的问题。杨在明认为,而征收拆迁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中还包含了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问题、征收补偿协议的履行、补偿标准的合理性等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将继续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代征地费用的确定

代征地费用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参考基准地价评估,根据新的基准地价体系中的熟地价和毛地价水平,经过修正可得出征地费用,一种是根据代征地上的房屋现状按照征地拆迁政策进行评估。本文根据拆迁征地政策进行试算,参照住宅用途和非住宅用途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代征地费用可表达如下:

(1)代征用城区范围内非住宅用地

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区位价格;现状容积率调整系数;房屋现状用途调整系数;位置临路修正系数+地上物补偿价格

该公式主要参照非住宅拆迁补偿办法

(2)代征用城区范围内住宅用地

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格

该公式参照住宅房屋补偿款公式确定。K值为容积率调整系数,基准地价.基准房价以及值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地上物的补偿,参考多数项目的拆迁水平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征地相关文章
  • 土地置换是否是企业拆迁的最佳选择?
    企业拆迁可以土地置换。工厂拆迁补偿既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产权调换。同时在一般情况下,正在正常经营的企业都会要求土地置换,或者是土地置换加部分的货币补偿。在进行土地置换时,应结合企业经营特点进行地域选择,并衡量置换土地的现有市场价值以及可能产生增值的预期。具体的置换标准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而定。重庆市企业拆迁土地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重庆市企业拆迁土地补偿金有以下三种: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通常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来算,每亩补贴18000元;2、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一般是:38000元;3、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
    2023-07-01
    197人看过
  • 退股的退款方式是否可以选择?
    退股是入多少退多少。如果退股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所退股份折合多少钱比较好处理。一般按每股净资产再略打个折计算,因为资产还有处置变现的成本。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股东退股是入多少退多少吗公司的股东是不能退股的,但可以进行股权的转让或者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一般是出资多少转让或者收购多少。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面对这一明确的法律规定,股东无法提起退股诉讼,股东们在章程中关于股东退股的约定也面临被法律否定的命运,已经实际退股的股东也要依法返回公司,反目成仇的股东也要同舟共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
    2023-07-02
    249人看过
  •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企业并购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一、现金并购所谓现金并购是以现金为支付工具,用现金置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来达到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现金支付包括一次支付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包括分期付款,开立应付票据等卖方融资行为。现金支付在实际并购重组的操作中也演变为以资产支付,以股权支付等形式,如资产置换,以资产换股权等。二、股票并购股票并购方式是指通过换股方式或增发新股的方式达到获得目标公司财产权或控制权的并购出资方式。三、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方式是指利用多种支付工具的组合,达到并购交易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支付方式。这些支付工具不仅包括上述的现金和股票,还包括公司债券、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作为一种支付工具,首先要具备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流通的前提。相对股票来说,发行公司债券节省了不少融资成本。对并购公司来说,并不改变其控制权结构;对目标公司来说,债券可
    2023-06-01
    219人看过
  • 个人土地可以作为代征地吗
    个人土地不可以作为代征地,代征地只能是公共用地代征地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建设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代征的公共用地。代征地中的“代征”两个字是广义上的“代征”,不仅包含着“代征用”,而且还包含着“代拆迁”,指的是代征用.代拆迁等。代征地费用确定方式1、代征地费用的确定按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计算有如下几种方式(1)依据代征地地块现状建筑面积计算(2)依据代征地土地面积计算(3)依据整个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按现状建筑面积来分摊(4)依据整个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按代征地比例来分摊这里的代征地比例=代征地占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2、从地价款定义可看出,政府从建设项目中收取的毛地价(土地出让金)仅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费和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代征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费和土地出让金。而代征地取得费用指的是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给原用地单位的费用,是对原用地单位
    2023-06-15
    355人看过
  • 小微企业贷款可以选择哪些途径
    一、小微企业贷款可以选择哪些途径1.企业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是较为常见的小企业经营贷贷款的方式。一般是通过抵押房产向银行申请贷款,抵押物通常为企业名下的房产或者厂房,贷款额度一般能达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左右,银行审批以及放款流程较快,一般周期为一个月左右,贷款年限1—5年,利率上浮20%—30%左右。2.企业信用贷款企业无抵押贷款是指企业在不提供抵抵押物的情况下,凭借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所获得的银行贷款。而这种通过企业信用贷款的方式,银行的审核条件相对企业抵押贷款较为严格一些,银行对于申请贷款企业的日均流水要求较高,贷款周期相对企业抵押贷款较长一些。贷款年限1-3年,贷款利率上浮20%—30%。3.商户联保其中商户联保是企业无抵押的另一种的贷款方式。虽然缺憾的是贷款额度不高,但目前这种贷款方式在市面上呼声也是较高的。商户联保是指三名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主组成一个联保小组,不再需要
    2023-05-04
    69人看过
  •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企业并购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一)、现金并购所谓现金并购是以现金为支付工具,用现金置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来达到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现金支付包括一次支付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包括分期付款,开立应付票据等卖方融资行为。现金支付在实际并购重组的操作中也演变为以资产支付,以股权支付等形式,如资产置换,以资产换股权等。(二)、股票并购股票并购方式是指通过换股方式或增发新股的方式达到获得目标公司财产权或控制权的并购出资方式。(三)、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方式是指利用多种支付工具的组合,达到并购交易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支付方式。这些支付工具不仅包括上述的现金和股票,还包括公司债券、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二、企业并购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1)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作为一种支付工具,首先要具备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流通的前提。相对股票来说,发行公司债券节省了不少融资成本。对
    2023-03-16
    6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征地
    词条

    代征地指的就是城市建设用地,具体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由建设单位给原用地者补偿,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代征的公共用地。比如马路边上有一个破房子。一个水塘。或者一个土堆等等。现在城市规划这个地方建立... 更多>

    #代征地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址可以选择为外地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8
      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2、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工作报酬; 3、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7、双方的法律责任等。
    • 三沙耕地以租代征选择方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1
      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 收到支付令以后可以作何选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选择企业还是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增值税有两类纳税人,一类是一般纳税人,另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前者要同时达到销售额符合标准和会计核算健全这两个条件,后者无需受此限制。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实务中,是当一般纳税人好呢还是做小规模纳税人好呢这要看具体经营的企业,比如: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普通发票,如果企业的很多客户都要求开专用发票,那么企业就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再如,一般的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 企业的清算组是否可以选择由中介机构担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不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自解散之日起15日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