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探视权和抚养费能不能中止,有哪些相关规定
离婚后探视权和抚养费能中止。
但有前提条件。
一般来说,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给付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等情形之一出现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抚养费。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原则上抚养权一旦确定,一般不会随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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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未付探视权有无,法院能不能规定探视权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3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探视权中止的唯一法定理由,体现了民法典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立法倾向。什么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呢对此民法典没有列举具体情形。但根据司法实践和当前社会生活实际,下列因素对子女的身体、心理和道德观念有显著的不良影响,应当成为探视权中止的事由: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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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能探视吗有哪些相关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06拘役期间一般不可以探视。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如果参加劳动,还可酌情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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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没有给,能不能探视权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5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与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均属于法定之义务,并不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设置障碍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同时,给付抚养费这一义务的履行不附加任何条件,也不能被排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以对方不协助自己实现探望权而拒绝支付抚养费。事实上,探望权是通过父母之间互相协助实现的,而抚养费是直接支付给子女的,两者是截然分开的,不能将之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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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了还有探视权和抚养费可以中止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41、离婚后探视权不可以中止,抚养费可以中止。 2、抚养费可以中止给付,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一.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二.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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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抚养费能探望孩子吗,有哪些相关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6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