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伤赔偿协议能以待遇偏低反悔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1 21:42:16 233 人看过

律师解答:

能。

劳资双方在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之前达成工伤赔偿协议,如果协议约定的赔偿款与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存在较大差距;

劳动者有权申请撤销赔偿协议,依照法律规定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伤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可以以待遇偏低反悔。

《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单位通知录用又反悔,劳动者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吗
    录用反悔案情简介:小张在甲互联网公司的技术岗位工作。近期,乙公司向他抛出了橄榄枝,向他提供高薪,希望小张能够到他们公司来工作,并且许诺作为主要负责人主导一个新项目的技术开发。经过几轮洽谈,乙公司向小张发出了录用通知,其中对于到岗时间、工作岗位及薪酬待遇都有明确约定。于是,小张辞去了在甲公司的工作。到了入职时间,乙公司却通知小张,由于公司经营方向调整,需要小张负责的那个项目无限期搁置了,不准备聘用小张了。此时,小张该怎么办?对此,律师给出了建议。法律分析:1、录用通知也就是现在我们经常说到的offer,虽然已经明确约定了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但是和正式的劳动合同还是有很大区别。2、按照《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录用通知属于预约合同,在没有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对已经发出的录用通知反悔,不提供工作岗位,也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
    2023-01-26
    246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能约定降低劳动者年休假待遇
    以无假承诺限制休假权利张某是一名司机,2011年3月5日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可在这份劳动合同之外,公司还要求张某签订了一份承诺书,这份承诺书中就规定了张某无年假。后来,张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其中,张某主张,自己在2012年度没有享受年休假,要求单位支付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可对于这项请求,公司却显得理直气壮,一是认为张某已经签订了承诺书,认可其无年假的待遇;二是,张某作为司机,其负责开的车辆每周都有一天限行,车辆限行时间就应该可以折抵年假待遇。但是,公司的理由并未获得法院的支持。法院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内容,判断张某的工作内容除了开车以外,还要负责车辆维修、协助经理工作等,车辆限行期间虽然不能出车,但并不代表他可以不工作而享受休假待遇。因此,公司提出的车辆限行时间可以折抵年假待遇的主张不能成立。至于承诺书,法院指出,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双方
    2023-06-05
    146人看过
  • 劳动者与单位是否能够就违约金达成协议
    一、劳动者与单位是否能够就违约金达成协议劳动者与单位是能够就违约金达成协议,但是法律规定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培训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一种是竞业限制条款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由约定违约责任。一些用人单位借此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从而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权、自主择业权。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劳动合同违约金上限有哪些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限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中劳动者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
    2023-12-07
    212人看过
  • 单位能否单方降低劳动者退职金待遇
    原告冯某被告某学校案由退职金待遇纠纷1984年9月,原告冯某被市劳动局通过市教育局安排在被告某学校工作,其性质为计划内合同工。至1992年退职前,冯某先后在该校校办厂、保卫科、收发室工作。在此期间,冯某均是由该校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及调整工资。1992年11月,冯某办理退职手续时,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性质审批其退职待遇,被告也按事业性质标准向其发放退职工资。1995年1月,被告以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大幅度提升,学校难以负担为由,向市劳动局提出对冯某作出“从1995年1月1日后按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对待”的申请,劳动局予以批准。冯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市劳动局认为审批意见不妥,于2002年12月通知被告撤销了该审批意见。但被告未按市劳动局通知精神恢复冯某事业性退职待遇,也未向其补发退职金(即养老金)的差额。冯某遂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学校恢复其事业性退职待遇,补发其退职金差额。仲裁
    2023-04-22
    383人看过
  • 单位不履行工伤赔偿协议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吗?
    工伤赔偿协议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停下,可以用本人的身份证、仲裁调停书、有效证明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与使用者达成调停协议,根据《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第16条,由于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劳灾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停协议,使用者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有调停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命令。人民法院应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虽然在实践中,想要到到赔偿很难,主要没有持有劳动合同不一定对员工造成重大损害,员工也难以证明损失存在。但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在五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对公司实施每人千元标准的罚款。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持有劳动合同,虽然赔偿的情况几乎没有,但是劳动监察部门的罚款还是不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2023-08-07
    63人看过
  • 工伤事故达成赔偿协议,还能反悔让法院撤销吗
    律师分析:本案中牛先生亲戚的伤残等级为十级,应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十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其数额远远高于协议约定的3000元赔偿金。本案中,双方就工伤损害达成的赔偿协议虽具有一般合同的属性,但本案的处理并非针对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涉及劳动者的生存权益,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倾向于认为,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会使牛先生的亲戚遭受重大损失,显失公平。具体案例我有一个亲戚是四川的,他在当地一家小工厂打工,在工作时发生工伤,由于小工厂没有给工人们上工伤保险,刚一出事故,工厂老板就找中间人给我亲戚说和,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除报销了1000多元门诊医疗费外,工厂另赔了我亲戚3000元钱。双方还为此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协议称,赔偿数额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结清后今后双方两不相欠
    2021-12-09
    385人看过
  • 工伤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赔偿
    如果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辞职,具有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情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一、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合同没到期被辞退如果属于法律规定补偿情形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二、无固定期限下岗工资双倍赔偿有哪些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
    2023-03-13
    64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单位待遇同时享受吗
    一、工伤赔偿与单位待遇同时享受吗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1)工伤医疗费;(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生活护理费;(6)丧葬补助金;(7)供养亲属抚恤金;(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康复性治疗费用;(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
    2023-06-07
    411人看过
  • 工伤赔偿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案例]张某是一家建筑公司工人,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01年8月,张某在一次施工中受伤,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张某属于工伤,并被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五级伤残。对此,张某及其所在单位均无异议。后来,张某主动提出一次性结算伤残抚恤金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其所在单位研究后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并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将应按月发给张某的伤残抚恤金、因工伤导致工资降低的伤残补助金以及按伤残等级应发给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进行了折算,一次性发给了张某20年的伤残抚恤金,并终止了与张某的工伤保险关系。事后,张某
    2023-04-26
    76人看过
  • 工伤待遇引发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争议
    1,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为工伤职工提供待遇而发生的争议。2,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为工伤职工支付全部费用和提供相关待遇而产生的争议。3,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应该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哪项待遇和标准,因认识不同而产生的争议。职工发生死亡可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
    2023-07-03
    8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后后能否向致害人追偿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后能否向致害人追偿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支付了工伤待遇后可以向他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14
    104人看过
  •  劳动者能否与用人单位达成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只有两种情况被允许,即劳动合同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使用者和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限和相应违约金,或者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争限制和相应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如果承诺书中约定了户籍进京违约金,那么这种约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该被视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然而,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允许这种约定。一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使用者为劳动者提供特别训练的,使用者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和相应违约金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使用者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争限制和相应的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承诺书中关于户籍进京违约金的约定,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应
    2023-09-13
    364人看过
  •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待遇降低吗?
    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在工伤治疗完成后调岗的,是根据后根据现有岗位改变工资是合法的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023-04-06
    498人看过
  •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该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十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
    2023-02-19
    3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与单位工伤保险待遇达成协议后是否可以反悔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达成的协议已实际履行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认可该协议的效力。 劳动者主张协议约定的标准低于法定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补差的,应告知其就协议的效力另行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 工伤赔偿达成协议后劳动者又反悔,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持工伤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调解是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情形下进行的,不可以反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3、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
    • 用人单位私下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是否有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工伤事故争议也属于劳动争议,对于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法律同样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进行解决,一方面体现了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另一方面也节省了诉讼或仲裁的成本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赔偿金可以作废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9
      因为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标准无法确定,协议显失公平,一般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十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最好达成什么协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24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自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请工会或者其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 这里“第三方”可以是本单位的人员,也可以是本单位以外的,双方都信任的人员。协商和解成功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和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另一方仍然可以向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