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将在广东正式单轨运行。为方便广大纳税人顺畅、高效办理涉税业务,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专题解答系统上线前后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宜可能遇到的热点问题,敬请关注。
国税、地税纳税人办税注意事项
问:2015年1月征期截至哪一天
答:为尽可能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2015年1月份征期调整为2015年1月8日至1月23日。
问:按照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的联合公告,2015年1月8日重新开通涉税(费)事项的办理,纳税人办税需要注意什么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2015年1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事项。
1.届时部分涉税(费)业务填制的表证单书会根据金税三期系统要求而变化,税务机关已做好新表单的印制工作,请纳税人办理业务时注意表单的更新。
2.由于系统切换期间延缓了部分涉税业务的办理,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及纳税人轮候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可能会出现业务办理集中、办税拥堵的现象。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在业务事项允许的前提下,推迟办理或采取预约办税方式,避免办理业务过于集中。感谢纳税人对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问:原已提交税务部门的涉税(费)事项申请,税务机关未办结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吗
答:纳税人已提交的涉税(费)事项申请,税务机关将做好相关涉税信息在新旧系统间的迁移,不需要重新提交。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为纳税人带来哪些便利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打造更好的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规范、优质、全方位、多渠道的纳税服务。届时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如实现个性化政策咨询等;并将支持多元申报,建立起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电话申报、邮寄申报、代理申报、办税服务厅窗口申报、自助终端申报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申报体系;同时建设网上税务局,不断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大大简化办税手续;而且,今后纳税人将依托税务机关的公众服务平台及前台获得税务资讯和纳税辅导,获得信息的渠道将更为统一,资讯将更为权威和专业。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如果出现网上申报和电话申报电子缴税业务无法使用的情况,该怎么办
答:纳税人可以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或预约办理。
问:纳税人已在前台办理申报缴税手续,但发现银行账户并没有扣款,那么办税业务是否完成
答:在系统上线初期,可能会出现联网缴税系统故障,导致暂时未能成功办理实时扣款。只要纳税人已在前台办理了申报缴税手续,核心征管系统即已记录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待系统问题解决后会自动扣款缴税。请纳税人提前为扣税账户备足款并留意账户余额变动情况。
国税纳税人办税注意事项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期限是否与征期一致
答:2015年1月份,国税征管的税费的征期统一调整为1月8日至1月23日。但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期限与征期不一致,抄报税期限为2015年1月21日,请相关纳税人按期完成抄报税。
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抄报税需注意哪些问题
答: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在2015年1月21日前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抄报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抄报税工作。
2.对需在2015年1月15日至23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1月15日前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抄报税工作。
3.对需在2015年1月19日至23日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1月19日前完成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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