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2:06:15 392 人看过

一、如何起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

1.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交起诉状副本;

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人民法院会立案;

3.缴纳案件受理费;

4.人民法院会通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拆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迁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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