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类问题,如果本人事先知情,构成挪用公款共同犯罪,如果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而且公款作为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并进行个人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这都是构成犯罪事实。
一、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的证明方法
(一)证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所谓主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具体负责经手、管理公共财物,但依其职权范围具有调拨、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公共财物的权力。所谓管理,是指具有监守或保管公共财物的职权。所谓经营,是指将公共财物投放市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利用公共财物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职权。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通常同时行使管理职权,对公共财物具有处置权。所谓经手,是指具有领取、支出等经办公共财物的流转事项的权限,经手人虽然不负责公共财物的管理和处置,但具有基于职务产生的对公共财物的临时控制权,这种权力与其职务有紧密的联系。
(二)证明行为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所谓“挪用公款”,是指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的行为。这里的财经管理制度,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也包括行为人所在单位对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根据财经管理制度中有关公款使用原则、使用条件、使用方式等证据材料,如果行为人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应认定为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是指未经合法许可、批准而私自将公款挪作他用。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虽有书证证实行为人在形式上办理了公款使用审批手续,但审批行为本身不具有合法性,也应认定为擅自挪用公款的行为。
(三)证明行为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所谓“非法活动”是指国家法律、政策所禁止的活动,如走私、赌博等。关于“非法活动”的范围,有的人认为仅指那些构成犯罪的违法活动;有的认为应是那些有可能构成犯罪的活动。笔者认为,这里的非法活动不仅包括犯罪活动,还包括一般的违法活动。因此,要认定行为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等书证予以判断。另外,从刑法规定看,这种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犯罪,虽然在挪用时间及数额方面没有特殊要求。但根据《解释》,此种行为构成犯罪,要以挪用公款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因此,在办理具体案件时,仍要有证据证明挪用公款的数额符合上述要求。
(四)证明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关于“营利活动”,有人认为是指挪用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以谋取利润,从而使该公款进入流通领域,危害经济管理秩序的活动;有人认为营利活动泛指一切谋取利润的活动。我们认为,“营利活动”应是指合法的经济行为,即行为人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行为本身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否则,其行为就属“非法活动”。《刑法》将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与进行营利活动分别规定,反映了前者对社会关系的危害要大于后者的危害。
(五)证明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
这种“超期未还型”的挪用公款罪的证明,要把握三个方面:
1、要证实所挪用的公款既没有用于非法活动也没用于营利活动,而是用于合法的非营利性活动,如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维持生活开支、购置生活用品、偿还债务等;
2、证实挪用公款的数额必须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即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
3、证实行为人从挪用公款后至案发,已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至于期限超过3个月以后,挪用人是否归还并不影响挪用公款罪的成立。
对于挪用公款后尚未投入实际使用的,只要同时具备“数额较大”和“超过3个月未还”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二、挪用公款多少会被定罪
挪用公款罪的定罪的标志如下: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三、挪用公款一万会判多久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营利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刑点。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是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予以立案。因此,挪用公款1万,如果没有从事非法活动,就未达到立案的标准,不会涉及刑事责任。
-
好赌经理为偿还赌债,挪用公款48万
429人看过
-
挪用公款怎么处罚,什么叫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
152人看过
-
挪用公款严重吗,挪用公款罪怎么判刑?
265人看过
-
挪用公款算犯法吗?挪用公款怎么维权
345人看过
-
临时工挪用公款怎么处理,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147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的怎么判刑?
157人看过
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
挪用公款怎么判刑,挪用公款怎么处理,挪用公款判刑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
-
私自挪用公司的公款,职务犯罪怎么办理假释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7先回答假释的问题。假释必须要服刑过半才可以,也就是说算上折抵的羁押期和服刑期,6个月满就可以办理假释了。假释的条件如下: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八十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
-
律师怎么办理挪用公款罪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7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离婚时一方挪用债务怎么办?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21、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 “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综上,离
-
公司副经理擅自挪用公款,犯罪不?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