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行使的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21:50:57 459 人看过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

一、法律规定探视权是否可以带走孩子

法律规定探视权不可以带走孩子。离婚后探望孩子时带走孩子的行为是侵犯对方监护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遵守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探望权和监护权的规定。如果离婚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暂停探望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与未成年子女探视、联系、会面、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二、民法典如何变更探视权

探视权是法定的,是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法定权利。在行使探视权时若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等有影响的,抚养一方可以就行使探视权一方的行为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诉讼予以制止、限制等,探视权的探视方式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变更,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予以变更,但探视权却不存在变更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离婚后探望权如何行使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如下:1、父母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受到损害的;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3、遗弃、歧视未成年子女的;等等。一、引起探望权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引起探望权纠纷的原因如下:1、错误认识,部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错误认为,既然法院把子女判给自己,子女就属于自己,与对方无关;2、报复心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于报复、刁难等心理,故意甚至强行阻止对方探视子女;3、抚养费支付不到位,部分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或不愿支付抚养费;4、不良教育,部分未成年子女在父母一方的不良教育下,对对方产生误解,使其在感情上不愿接受父母另一方;5、滥用探望权,部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利用频繁与子女见面的机会干扰对方的正常生
    2023-03-04
    60人看过
  •  探望权案件处理原则简介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探望权纠纷案件应遵循协议优先原则、权利义务统一原则和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双方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将作出判决。协议优先原则是指在处理探望权纠纷案件时,应优先考虑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权利义务统一原则是指探望权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是指探望权应当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上原则均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协议优先原则。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作出判决,从而确立了先行调解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未经调解协商或违反这一原则都是程序违法的。2、权利义务统一原则:从父母子女关系来说,对父母而言探望权是一种权利,相对于子女有受探望的权利而言又是一种义务,该项义务是法定的,不能抛弃。3、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民法典》规定了探望权中止的理由,也是审理探望权应当遵循的标准,这与
    2023-12-05
    491人看过
  • 法律怎么行使探望权的
    一、法律怎么行使探望权的法律行使探望权方式有:1.见面;2.短期生活在一起;3.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4.共同进餐。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离婚后不让见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起诉解决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
    2023-05-06
    264人看过
  • 探望权的实践中,如何遵循原则?
    必须遵循行使探望权的原则如下:1、自动获取原则,自动取得原则是探望权不是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2、主体具体原则,具体原则是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3、协议优先原则,行使探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方面被确定为协议优先的原则。可否代替行使探望权不能代替行使探望权,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权利属于人身权利,是专属权利。依据民事权利原理,人身权利不能转让,而且应亲自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2023-07-03
    382人看过
  • 探望权的探望权中止的原因有几种?
    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结合司法实践,中止探望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对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2.权利人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打骂、虐待子女行为,使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3.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允许其探望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4.在探望过程有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有犯罪倾向的;5.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道德品质不好或自身精神不健康的;6.唆使未成年子女敌视对方或对方家庭成员的,怂恿子女犯罪的;7.有借机藏匿子女企图或行为的。探望方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时,直接抚养方或者子女自己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有哪些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
    2023-08-16
    249人看过
  • 探望权范围的确立原则是什么?
    探望权的范围是: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民法典》对探望权是如何规定的1、民法典对探望权的规定如下:(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
    2023-07-20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行使探望权有什么原则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7
      探望权是一项立法权利。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这种权利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而享有亲权的一种体现。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由于探望权的行使,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及子女的利益。修订后的《婚姻法》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
    • 行使探望权应该遵循什么原则,行使探望权注意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行使探望权应该遵循什么原则探望权纠纷案件需要解决探望的时间、地点、次数、方式,解决这类案件应先动员当事人自愿协商,因为探望本身就是解决一个感情交流问题,只有双方自愿、和谐地处理,才真正能达到探望的目的,不过既然走上法庭,双方总是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作为执法者,就要针对这些矛盾点依法合理地解决,提出处理意见。具体处理上,法律没有规定,但还是有一定原则可循:1以尽量保持子女正常学习生活、保持平静心
    •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2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是: 1.自动取得原则。自动取得原则即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 2.主体特定原则。主体特定原则即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 3.协议优先原则。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问题上,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 可以隔代行使探望权吗,探望权的行使主体是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可以隔代行使探望权吗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是以法律形式对亲情交流和维系的保障,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亲或者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配偶生有子女后离婚的,子女无论随父亲或母亲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
    • 探望权的行使与消失?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5
      探望权的行使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见面; 二、短期生活在一起; 三、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 四、共同进餐 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也不因未支付无抚养、教育费而消失。探望权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 探望权的消失有下列三种情况: 一、被探望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