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欠账谁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8 10:32:38 303 人看过

一、人死了欠账谁负责

若债务人在离世后尚有未予归还的欠债,该由谁来作为责任的承担者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若有合法继承人能够继承其遗产的话,那么这些债权人就可以寻求遗产继承人的帮助来追回他们所欠之债。

然而,继承人的偿还责任却是有限制的,即仅需以其从遗产中实际获得的财产价值为限来履行这一义务。换句话说,即使继承人继承了巨额遗产,也不能负担超出这一财产价值之外的负债。

至于在没有任何继承人的情况下,这些未偿还的债务将会由债务人的财产予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人死了欠的债务能注销掉户口吗?

公民在逝世之后,其所背负的债务并不会因此而自动被注销户籍信息。关于这点,法律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无论何种情况下,只要涉及到人口死亡事件,就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以完成户口的注销事宜。若有公民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公安机关履行为公民进行登记和注销户口的义务时,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给予与案件情节相适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人死了欠账谁负责”,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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