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偿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14:36 65 人看过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实行无过失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补发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如强迫员工“休假”或“停工”,可视为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等(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如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领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实施经济性裁员:,但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改制;(二)生产出现严重困难;(三)因劳动合同变更,企业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四)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2)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但是,因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或者因完成一定任务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赔偿:(一)无故扣减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不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后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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