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质量瑕疵可以拒绝收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20:04:37 418 人看过

业主实地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瑕疵,如空鼓、渗漏、裂缝等,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那是可以拒绝收房的。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4.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5.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的。遇到上述情况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解除合同。

一、收房时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收房时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1.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能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无逾期交房的压力。

2.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的问题及应对方法。

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是指商品房质量存在的问题。

二、遇到房屋质量问题该怎样办

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发生质量问题后,业主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上两例房屋质量纠纷中,购房者采取了正确的方式,维权比较顺利。但若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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