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应该如何认定抚养关系的范围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1:51:10 419 人看过

离婚案件中,确定抚养关系的办法是:

1.若孩子处在哺乳期内的,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

2.过了哺乳期的,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定;

3.若孩子是在十周岁及以上的,应考虑孩子的意愿。

一、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如果孩子处于哺乳期一般抚养权归母亲,但母亲有下列情况的除外: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孩子过了哺乳期则由双方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写

离婚后,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三、母亲有抑郁症离婚小孩归谁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孩子的年龄、成长经历及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综合因素作出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具体规定:1、子女不足2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孩子已满10周岁;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3、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关于抚养关系的如何变更抚养关系
    变更抚养关系一般应当由父母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协议不成,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直接抚养的一方存在不宜继续抚养,而其具有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抚养关系继子女的情形根据实践,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
    2023-07-28
    278人看过
  • 我国家庭关系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家庭关系的范围如下:夫妻关系,包括夫妻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还包括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一、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有哪些呢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直系姻亲即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岳母。二、赡养,扶养,抚养各不同,该怎么区分1、适用包括范围不同;2、适用对象不同;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
    2023-03-22
    359人看过
  • 我国的正当防卫应该如何认定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防卫行为。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不法侵害现实存在;(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防卫人具有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4)针对侵害人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一、挨打是怎么算正当防卫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
    2023-06-23
    208人看过
  • 特定关系人受贿应该如何认定
    一、特定关系人受贿应该如何认定1、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认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6-11
    157人看过
  • 我国继承人的范围如何规定
    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遗嘱继承人是依据遗嘱指定享有继承权的人。继承人的范围,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或遗嘱指定享有继承权的主体界限。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现代各国继承立法大部分是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基本依据,而我国继承立法在上述两种依据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种,即扶养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第一,配偶;第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四,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五,祖父母;第六,外祖父母;第七,对公婆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上述七类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
    2023-04-21
    383人看过
  • 关联关系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一、关联关系认定范围是怎样的关联关系认定范围如下:指公司内部人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二、关联关系认定范围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三、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四条规定,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主体: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2023-06-14
    345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范围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的认定范围与方法一般认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巳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就应该认定该企业或组织就是适格的用人单位,相应地享有劳动法上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和责任。关于用人单位法律上的界定,应该说我国《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意见》第一项适用范围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S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对《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认定作了进一步地补充。《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规定应该说是比较宽泛的,基本上除了国家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组织外,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都可以被认定为是用人
    2023-02-08
    257人看过
  • 应如何认定该借款关系的借款人
    这种情况要区分不同情形:如果借条主文未明确该借款的借款主体,同时在法定代表人签字前又未明确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认定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均为借款人;如果借条主文未明确该借款主体,同时在法定代表人签字前明确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认定公司为借款人;如果借条主文明确写明该借款为公司借款,则应当认定借款人只是公司。借款关系被起诉会坐牢吗借款关系被起诉不会坐牢。因借款关系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不承担刑事责任,被起诉不坐牢。法院作出相应判决,判决生效的,债务人应当尽快偿还。一直逃避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可以监禁。拒不偿还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查封冻结债务人的财产和收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产的,属于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17
    448人看过
  • 如何在法律范围内认定殴打行为?
    殴打他人致使轻微伤害的行为,是指一方的一人或数人无故殴打另一方的一人或数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侮辱他人人格,而且妨害社会秩序。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卖衣人殴打挑衣服不买衣服的顾客碰车殴打他人争一张报纸抓破他人手照强卖劣质品横无理殴打顾客的等等,只是造成轻微伤害的。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
    2023-07-06
    107人看过
  • 应该如何确定裁员的范围
    一、应该如何确定裁员的范围法律对具有特殊情况的特殊劳动者给予了特殊保护。企业不能将以下人员划入经济性裁员的范围之内: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者;2、在本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4、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员工。二、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后续工作有哪些1、清偿社会保险欠缴的数额。企业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缴清欠缴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支付拖欠被裁减人员的工资和参加医疗保险前发生的医疗费等,以货币形式及时支付并结清。2、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企业应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被裁减人员办理档案转移和失业保险待遇的审
    2023-04-18
    367人看过
  • 收养的关系如何解除抚养关系
    1、收养关系解除条件。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解除权的;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2、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解除。3、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
    2023-04-19
    365人看过
  • 支付抚养费的原告应该如何认定
    一、支付抚养费的原告应该如何认定?应该是由子女还是父母一方作为原告起诉支付抚养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1、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对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则对方构成违约,应该由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2、如果抚养费问题未经父母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及未经法院通过诉讼确定的,则也应以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以父母的另一方为被告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和方式。3、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对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或已经由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标准,但现在要求对确定的抚养费标准进行变更(增加)的,则应以子女为原告当事人,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一方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二、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一)由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平等自愿协商的方式,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
    2023-04-27
    61人看过
  • 我国宪法如何规定地方权力机关的范围?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如下:1、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各级人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此外,根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监督权和什么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监督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住宅不受侵犯、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监督权、劳动权、休息权、人格不受侵犯、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通信自由和秘密权、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活动权等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
    2023-07-06
    285人看过
  • 在我国该如何领养孩子
    1、收养社会弃婴:(1)无子女证明(2)收养人情况证明(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4)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及捡拾人证明和身证(5)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6)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7)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2、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1父母死亡证明(2)收养人情况证明(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4)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5)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6)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3、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1)社会福利机构监护报告(2)法定代表人同意送养意见(3)法定代表人户口本、身份证(4)社会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登记表及第1条中(2、3、5、6、7)条等证明。4、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1)特困证明(2)收养协议书(3)生父母同意送养意见书(4)一方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和第1条中(1、
    2023-04-16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劳务关系的认定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劳务关系的认定情形: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考勤记录;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知识延伸: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
    • 同居关系的范围我国承认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但未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
    • 在我国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31
      一、《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
    • 赡养关系的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9
      赡养关系的范围是子女对父母均有赡养义务,但子女建的赡养方式的确定及费用分担,在自愿的情况下子女之间是可以协议确定的,但子女对父母的享有继承权(有遗嘱的除外),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不因尽义务的多少而不同,即:某一子女不能因其他某子女尽义务少就阻碍其享有继承权,除非是要人自己以遗嘱的方式将遗产作了不同处分。 至于承担了赡养老人的证明可以由邻里证明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 我国家庭关系的范围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4
      我国家庭关系的范围如下:夫妻关系,包括夫妻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还包括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