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教育权有哪些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9:52:28 334 人看过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又称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从广义上讲,著作权可以包括相邻权。从狭义上讲,著作权与相邻权的关系非常密切。没有作品就没有作品的传播,相邻权是以著作权为基础的;著作权合理使用限制也适用于相邻权的限制;相邻权的保护期也为50年。相邻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在于:相邻权主体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主,著作权主体以自然人为主;相邻权的客体是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结果,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除表演者的权利外,相邻权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1)出版者权利的内容。排版设计专有权。版面设计是指出版社出版的书刊的版面设计和外观装饰。版式设计是出版商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包括图书出版商(如出版社)和期刊出版商(如杂志、报纸)。出版社依法对其出版的书刊享有排版设计的专有使用权,即有权允许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书刊排版设计。独家版权。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签订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著作权。其他出版者未经许可不得发表同一作品,著作权人对其享有独家出版版权的作品不得提交多份稿件。图书出版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地域范围内,有专有权以同一种文字的原版或修订版出版图书,但没有具体内容的,图书出版者有权以同一种文字的原版或修订版出版图书。排他性出版权是由出版合同产生的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法定权利,因此严格地说,它不属于相邻权的范畴。报纸、杂志对著作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的作品享有出版权。但是,著作权人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决定刊登的通知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决定刊登的通知的,他可以向其他报刊社投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出版商的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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