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中止审查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8:32:23 238 人看过

审查起诉中止审查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

审查起诉: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要求: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为保证审查起诉得以顺利进行,审查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应当符合如下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应当指定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办理,也可以由检察长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检察院是如何中止审查起诉的?
    一、检察院是如何中止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想要中止审查起诉的,应该是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情况。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
    2023-06-03
    194人看过
  • 审查起诉精神病可以终止审查吗?
    审查起诉精神病是可以终止审查的,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终止审查。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人:1、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2、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3、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4、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且未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或者虽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但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5、申请人未在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一、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
    2023-03-27
    438人看过
  • 审查起诉是指什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审查起诉是指什么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侦查活动与审查活动相分离并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审查起诉在公诉程序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十分重视这一环节,对审查起诉的内容、方法、时限等,都做了具体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是什么(一)人民检察院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1、是否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2、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3、有无附带民事诉讼;4、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二)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1、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
    2023-06-24
    421人看过
  • 检察院投诉:中止审查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暂停审查。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可以暂停对潜逃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暂停审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检察院审查的内容包括哪些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
    2023-08-08
    238人看过
  • 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否一样?
    一、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否一样?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不一样的,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侦监科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再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请公诉科提起公诉,检察院公诉科就对这些案卷进行审查。3、后果不同。案件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后果有两个,就是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卷会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案件经过检察院公诉科审查终结后,后果也有两个,起诉或者不起诉,如果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经过审查终结后,就会被移送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批
    2023-06-03
    183人看过
  •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化概念是什么?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化概念是:就是改变以前,是否逮捕完全由检察机关单方决定的模式,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和居中裁决者、以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为两造的诉讼结构,‘三方参与’的诉讼化审查办案方式。核心目的,就是让逮捕听证诉讼能客观、公平、公正。通过诉讼式的逮捕听证,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和办案民警同时在场,就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举证,既可以充分听取双方的辩护意见,又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从而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辩护权益。一、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二、律师批捕阶段法律意见可
    2023-03-07
    435人看过
  • 审查起诉与审查是不是一样的
    审查起诉与审查是不一样的,前者是特指后者,审查的范围比较广阔。检查院审查起诉是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审查起诉具体情况是什么?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1月1.5月1月1.5月=6.
    2023-04-01
    284人看过
  • 审查起诉程序审查起诉怎么算
    审查起诉阶段的起算时间是:自人民检察院收到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之日起算,一般是一个月左右,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4、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
    2023-08-01
    342人看过
  • 移送审查起诉和审查起诉的时间点
    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的,不承担保证责任。(4)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告知书是什么意思?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告知书是什么意思?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
    2023-07-03
    119人看过
  • 什么是实质审查?什么是禁用条款的审查?什么是新颖特征的审查?
    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实质审查分两个方面:禁用条款的审查,或者叫拒绝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的审查;新颖特征的审查,或者叫拒绝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的审查。(1)禁用条款的审查商标法第8条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我们习惯上称为“禁用条款”)。A、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B、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C、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D、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E、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F、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G、带有民族歧视性的;H、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I、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
    2023-06-05
    67人看过
  • 起诉起诉移送起诉审查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其实是属于一种对案件的具体相关调查做出的相关认定。一般来说,审查起诉是属于检察院的相关行为。而不是由法院来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在确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之后,会通过审查起诉,然后对犯罪嫌疑人送至法院进行审判。审查起诉的相关依据?1、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2、基本要求:审查起诉
    2023-08-15
    454人看过
  • 审查起诉部门对审查起诉的案件如何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至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一、审查起诉部门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行为、犯罪事实并非其所为1.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A.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B.对犯罪事实并非其所为的,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2.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A.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B.建议作出撤销案件处理。3.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二、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起诉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言词证据:1.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3.侦查机关未依法另行指派的:A.可以退回补充侦查。B.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三、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遗漏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1.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2.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
    2023-06-14
    444人看过
  • 什么案件能合并审查起诉?
    一、什么案件能合并审查起诉?案件有关联的,相同特点的就可以。多数情况下,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而在侦查结束之后需要先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看是否有提起公诉的必要。这种情况下就对案件的审查有期限要求了,以免案件久而不决。《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
    2023-06-03
    302人看过
  • 审查起诉审前过滤制度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审前过滤制度是什么?审查起诉审前过滤制度是指检察机关通过以事实、证据为“经”,以法律及法律政策为“纬”交织的“滤网”,遵循法定程序和司法规范要求,将不能经过滤网检验的案件截留在审前阶段的程序和制度。审前过滤应成为检察机关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审前过滤主要具有四项功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提高公诉指控的质量及效率,防止带病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和冤假错案发生;对侦查活动形成深入、实质、全方位的监督,引导侦查取证围绕庭审依法有序开展;为审前案件依法适当分流提供制度性保障;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促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当前,在审前过滤具体程序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筛查主体角色及筛查功能定位不准。在筛查主体角色定位不准方面,有的办案人员还停留在重打击、轻人权保障,重配合、轻监督的老观念、老工作模式中,没有筛查的
    2023-06-03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2022年检察院中止的审查条件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1
      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
    • 行政许可的终止审查和中止审查的区别是什么, 终止审查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终止审查和中止审查主要区别在于,终止审查意味着以后不会再进行审查了,而中止审查则是暂时停止审查,但是以后还有可能继续审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人:(一)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二)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 审查起诉条件的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1
      审查起诉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诉讼案件审查起诉有中止嘛,怎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1
      诉讼案件审查起诉是可以中止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
    • 审查起诉精神病可以终止审查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09
      审查起诉精神病是可以终止审查的,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终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