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协议”暴露房地产腐败成本“明规则”(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55:48 266 人看过

不仅在建筑招投标、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更肆无忌惮地与房地产商签订以《学生公寓投资协议》为名、有效期15年的受贿协议,每年从中分红20万元,原江西师范大学基建处处长谌光明近日因受贿480万元(其中280万元分红因案发未遂)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从招投标一直到工程款支付,谌光明几乎没有放过任何环节的腐败机会,最多一次受贿竟达100万元现金。但贪欲没有止境,在工程竣工后,既未出资也未参与管理的谌光明,又以合资人身份公然分红。而他敢于从房地产商手中分红的惟一筹码,正是屡试不爽的权力干股。

近年来,建筑领域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房地产开发中的腐败成本也已是公开的秘密。江西某地检察机关曾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由于工程建设利润高,施工单位之间竞争激烈,为获取工程,将工程造价的5%至10%列入公关费预算用于行贿,是当地建筑行业的潜规则。

然而,受贿协议的曝光释放出一种更为危险的信号。在全国上下反腐呼声高涨的同时,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腐败成本却由幕后走向台前,由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异化为习以为常的明规则。

正常与反常的悄然易位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审批、规划、招投标、施工、采购、质量监理、验收评估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部门之多为很多领域所不及,而有公章之处,就有滋生腐败的可能,一旦腐败成为明规则,开发商一路公关之下,必然是腐败成本高涨,建筑成本难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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