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担保需要股东会的人同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1:43:59 99 人看过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一、对外担保的形式

包括保证,抵押,质押

对外担保的核准及备案

(一)银行提供对外担保:为境内外机构提供的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实行指标管理,指标不超过本外币实收资本的50%或外汇净资产;取消融资性对外担保的资格条件限制;非融资性担保实施风险管理,要求被担保人或受益人中一方为境内法人,或至少一方是境内机构依法在境外设立或持股的机构。银行对外担保履约无需外管局核准。

(二)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余额管理与逐笔核准相结合

(三)境内企业

1、被担保人须是担保人依法在境内外设立、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

2、被担保人不得为连续三年亏损企业,资源开发类企业除外;净资产应为正值;

3、对担保人的要求: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与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4、债务人以自身财产为自身债务担保无需批准;

5、担保履约逐笔核准,履约后追偿所得外汇资金结汇需经外管局逐笔核准;

6、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15日内到外管局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对外担保金额不受被担保人的股权投资比例限制

2、融资性担保项下主债务资金不得以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借贷等形式调回境内使用

3、非融资行担保可以不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权限和金额

4、取消担保人外汇收入要求限制

5、对外反担保:对境外机构提供的反担保纳入对外担保管理,为境内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不纳入对外担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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