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必须具体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00:57 118 人看过

一、合同履行期限必须具体吗

不是必须的。对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即使在合同中并非必需有履行期限的约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约定事项只要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损害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等不合理条款,那么我们的合同都是有效力的,所以即使我们没有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我们的合同效力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二、合同履行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

三、为什么要约定合同履行的期限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我们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的话对于我们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方面不是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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