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0:52:18 126 人看过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流程:

(一)工作准备阶段。

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有: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业务培训、权属资料整理,编制工作方案,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成立乡(镇)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备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

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收集:

涉及国土部门(土地详查等资料)、林业部门(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农业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关资料)、民政部门(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

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

2)山林所有权证;

3)土地承包合同

4)山林纠纷调解书;

5)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它资料等。

(二)发布通告阶段。

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通告的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的期限、收件地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这次通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张帖;二是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阶段。

申请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按照权属界线所封闭的宗地为基本单元申请土地登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提出申请,其中“一村一组”或“多村一组”的以村民小组申请,“一村多组”的以联组(自然村)申请,具体操作是:

(1)村民委员会根据政府通告内容向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下发土地登记通知书,村民小组长收到通知后,小组法人必须在通知书上签名,以示通知已收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所有权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1)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2)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3)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4)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5)依法登记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
    2023-02-26
    43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率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全覆盖。经过三年的努力,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大幅提高,达到94.7%,全国累计发证约620万宗。在提高发证率的同时,各地积极协调林业、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做好所有权确权登记与林地、草地、承包地等相关登记的衔接,基本实现了所有权登记覆盖各类农村集体土地。(二)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全面推进,所有权权利状况基本摸清。各地充分利用二次调查、变更调查等已有的工作成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采用卫星遥感、全球定位等高新技术,实地调查了4亿公顷(60亿亩)集体所有土地,基本摸清了每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情况。(三)土地权属争议进一步化解,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将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贯穿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始终,成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专门机构,加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力度,制定土地权属争议应急预案和相关调处制度,建立土
    2023-06-02
    38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有哪些
    土地确权去哪里申请?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如果是商业用地,国有的,就是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由村(居)委出示证明,到镇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等,由土管所(局)审批,审批后到地块所在地测量,目前是按30元每平方米计算。最后就只等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1、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3、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4、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5、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文件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应当“是谁的就发给谁”:1、属于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发证给村一级农民集体;2、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
    2023-05-08
    15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主体分类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三类土地所有权主体都是谁?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1、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2、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4、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解读: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都有正式,但农民拿到的都是使用权证。
    2023-05-05
    10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权益属于谁所有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城镇住房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加快我省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现就加快全省城镇住房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快城镇住房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城镇住房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积极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全省土地权利法制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是依法保护城镇住房用地权利人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目前我省
    2023-07-08
    313人看过
  •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民有关系吗?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在我国,公民是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的,当然,土地的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这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人与集体之间同样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这就需要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能够证明土地土地使用者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资料: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图件、批准文件租赁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材料;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
    2023-08-05
    12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怎么开展,怎样赔偿土地流转
    【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先确权征地应该怎么补偿?【回答】对于这种情况,《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证书应用,明确规定实行凭证管地用地制度。要求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提出
    2023-05-05
    177人看过
  •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确定要求有哪些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资格怎么确定?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全面的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根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即:“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确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要求是:(一)凡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放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或者″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暂为代管。(二)对于已经打破了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界线的地区,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另外,不能证明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或村民小组农民
    2023-02-19
    497人看过
  • 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哪些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政策解答:问: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哪些意义?答: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是中央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这项工作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为加快部署工作,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与此同时,对推进工作急需的政策措施,抓紧研究、论证,争取早日形成《意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也是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从而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
    2023-05-04
    28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自行开垦的土地不能确权?
    一、开垦的荒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注意这里只是确定了农民能够使用自己开荒的土地。而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是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说明农民开荒的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也仅仅是拥有开垦荒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二、农民自行开垦荒地不能确权虽然荒地大多都是由于农民自行开垦,并没有在农村集体组织进行耕地等级划分,也没有与农村集体签订过相关的土地承包合同,所以农民开垦的荒地是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一方面没有与集体组织建立承包关系,另一方面不属于基本粮田保护范围。加之未经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农民不得够擅自开荒。虽然很多
    2023-06-02
    309人看过
  • 国土部表示农村土地流转须经确权登记
    针对各地在进行农村集体用地流转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强调,进入有形市场流转的农村土地,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没有纠纷。国土资源部会尽快发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和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并计划在今年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各地国土部门今年工作的重点。”徐绍史说,要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属状况。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进一步细化权利、显化主体、明确权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前,必须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进入有形市场流转的农村土地,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没有纠纷。去年以来,国内多个大城市中都出现了住宅用地交易遇冷的情况。徐绍史表示,2008年前三季度,土地市场出
    2023-04-24
    15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具体包括哪些项目
    一、摸清农村土地面积底数以社为单位开展农村土地面积的摸底和清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和实际测量摸清本村(社)的农村土地面积,并将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清查落实到农户或其他承包方;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依据清查核实的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完整,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三、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依法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
    2023-05-05
    457人看过
  • 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吗
    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023-05-04
    198人看过
  •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应怎样实现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从理论上说,农村集体是由农民们组成的,集体所有就应是农民们所有。从理论上说,农村集体是由农民们组成的,集体所有就应是农民们所有。但从中国农地集体所有制运作的实际过程会发现,集体所有与农民们所有并不是一回事,原因在于农地集体所有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所有制。农村土地如果乡镇、村集体所有可能造成所有权主体缺位,而土地每一户农民私有不可行,因此,可有一个选择是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主体为村民组。由村民组作为集体所有权主体决定和执行土地的最终管理处置,其直接的理由就是以农民合作团体而不是农户个体的方式参与市场博弈,尤其是可以使土地作为资本来发展自己,这将很大程度上降低受侵害的风险且不会造成主体缺位。在整个社会转型过程中,不能团体化的农民在市场中将处于弱势与无助。现行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际上决定了农民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因为除了土地上的种植所得外,不能最终管理与处置土地,也不
    2023-05-05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要由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构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土地所有权
    相关咨询
    •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对于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权规定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现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一个依法依规相互配合的过程,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那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注意事项: 一是登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是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二是集体土地的宗地划分需要符合《土地登记办法》关于宗地的定义; 三是弄清楚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否有国有土地; 四是本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否有其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 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一是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
    • 如何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
      1、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 2、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怎么登记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12
      办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审核—核定—登薄/缮证—归档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坐标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