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核心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11:29 249 人看过

一、合同成立的核心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核心要件有以下三个: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1.一般规定。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合同的实际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成立的条件规定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是有行为能力人;

2.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

3.签订合同内容不准侵犯国家或个人利益;

4.合同内容不准有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乘人之危。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方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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