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因为活动的形式、规模等原因确实需要临时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举行集体宗教活动的;
(2)本市没有相应的宗教活动场所,但有较多信教公民确实需要临时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原宗教活动场所因建筑物损毁、维修等原因,暂时无法安排宗教活动而需要安排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
2、举行的宗教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3、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宗教活动;
4、有管理组织和责任人;
5、与拟作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业主或管理单位达成租(借)用场地意向;
6、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7、在宗教活动拟举行日的20日前提出申请;
8、提供的资料、填写表格的内容真实无误。
二、办理材料
提供的资料、填写表格的内容真实无误
提供的资料、填写表格的内容真实无误
提供的资料、填写表格的内容真实无误
提供的资料、填写表格的内容真实无误
提供的资料、填写表格的内容真实无误
提供的资料、填写表格的内容真实无误
提供的资料、填写表格的内容真实无误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台山分厅(http://wsbs.cnt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台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部门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现场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2)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或信函、传真、网络)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4)审查。部门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台山市中山路23号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台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年)
第四条外国人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所举行外国人参加的宗教活动。
《关于的通知》(2011年)
第四条认可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一般应当由拟设立地的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提出申请。由宗教活动场所申请的,应经当地宗教团体同意。拟设立地的县(县级市、区)无相应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可由拟设立地的地级以上市宗教团体提出申请;拟设立地的地级以上市无相应宗教团体的,可由相应的全省性宗教团体提出申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申请的受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七条境内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要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经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或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定的临时地点举行。
境内外国人在临时地点集体进行宗教活动时,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管理。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0年)
第三十三条集体举行的宗教活动应当在核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临时地点进行,并且应当由经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规定的人员主持。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0年)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外国人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寺观教堂参加宗教活动,可以邀请本省宗教教职人员为其举行宗教仪式。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的,应当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经依法登记的寺观教堂或者在由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定的临时地点举行。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2013年)
第64项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附件第366项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郁南县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如何申请
467人看过
-
揭阳榕城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20人看过
-
金湾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60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28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政策是什么
246人看过
-
遵义全市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304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临时活动地点的申请主体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4临时活动地点的申请主体是举办相关活动的相关机关单位,实施主体的性质一般为法定机关,活动事项的事项性质为,法定时限一般为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临时活动地点所在地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
-
昆山快件到达地点流程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82016.04.13n21:00n快件离开【苏州昆山集散中心】,正发往【无锡硕放集散中心】2016.04.14n01:52n快件到达【无锡硕放集散中心】2016.04.14n04:44n快件离开【无锡硕放集散中心】,正发往【无锡江阴市皮弄村营业点】2016.04.14n07:25n快件到达【无锡江阴市皮弄村营业点】2016.04.14n07:59n正在派送途中,请您准备签收(派件人:姚道芳,电话:
-
申请临时活动地点需要什么手续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4申请临时活动地点,由信教公民推选的代表提出。信教公民代表应当是当地户籍居民或者常住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备一定的宗教学识。临时活动地点应当有二至三名信教公民代表,负责临时活动地点的日常管理事宜,并确定其中一名信教公民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员。临时活动地点的信教公民代表,不能同时担任其他临时活动地点的信教公民代表。
-
办理结婚证的地点、流程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
-
如何明确宗教活动用地使用的国有土地?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原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宗教活动用地,被其他单位占用,原使用单位因恢复宗教活动需要退还使用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确属无法退还或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经协商、处理后确定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