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概念及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1:44:12 413 人看过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起来,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逮捕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这一规定明确了逮捕的三个条件,即: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逮捕条件中最基本的条件,也是实践中较难掌握的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实体事实的要求,即要有“犯罪事实”,一个是对证据的要求,即要“有证据证明”,即该“犯罪事实”是有“证据”证明客观存在的。从这两个方面入手,才能正确理解“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所谓“有犯罪事实”是指:①发生了犯罪行为;②有明确的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由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对犯罪事实的要求也不同。在侦查阶段考虑是否采取逮捕措施时,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如何量刑,也不是如何定罪,而是是否应该采取逮捕措施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所以采取逮捕措施的条件只要求两个最基本的内容:发生犯罪行为——解决了适用逮捕措施的客观基础问题;是犯罪嫌疑人所为——解决了逮捕措施的适用对象问题。至于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内容,在适用逮捕措施时不必证明。这里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因为有一个犯罪事实即是“有犯罪事实”,即符合了逮捕条件关于实体事实的要求,没必要再去证明有多起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是指证据确实,可以相互印证。《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13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一规定表明逮捕犯罪嫌疑人,从证据的量上讲要求“充足”,否则便不符合逮捕条件。

(二)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或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或以上共同过失造成同一危害结果时,不构成共同犯罪;二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部分出于故意,部分出于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二人同时实施犯罪,但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以下内容为改写:1.二人或以上共同过失造成同一危害结果时,不构成共同犯罪;2.二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部分出于故意,部分出于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3.二人同时实施犯罪,但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等。共同犯罪认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共同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一百七十条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而按照各自的罪数从重或者从轻处罚。”共同犯罪人必须具备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同时,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即共同犯罪人之间须有通谋。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两类
    2024-03-18
    239人看过
  • 自首立功的概念及适用是什么?
    一、自首立功的概念及适用是什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定的量刑情节,但具有以下区别:首先,成立要件不同:1.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成立立功。其次,法律效果不同: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而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
    2023-04-13
    357人看过
  • 逮捕的概念、逮捕的条件和实施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应具备的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逮捕的实施程序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2023-06-14
    345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概念、特征及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的概念特征]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
    2023-06-13
    81人看过
  • 罚金的概念及适用方式是什么样的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一、判缓刑需要交罚金吗不一定。1.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2.罚金是一种附加刑,缓刑是主刑,罚金的适用方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
    2023-03-08
    251人看过
  • 增值税零税率概念及适用范围
    (一)零税率零税率就是纳税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是零,并且允许其抵扣进项税额。适用零税率的纳税人不仅不需要缴纳本阶段原应缴税额,而且可以抵扣已支付的以前环节增值税。(二)零税率的适用范围(1)纳税人出口货物,一般都适用零税率。它主要包括两类:a报关出境货物;b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2)对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少数出口货物,目前为止,包括纳税人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糖,不适用零税率,避按照内销货物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2023-06-07
    400人看过
  • 刑拘和逮捕的意义及其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必须具备上述三个要件才可以逮捕。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刑拘了却没有收到逮捕书办
    2023-06-30
    367人看过
  • 羁押与拘留批准逮捕的概念是什么
    1、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诉论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管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管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
    2023-04-13
    373人看过
  •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概念及其适用情形
    一、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概念及其适用情形所谓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是指政府强制给予除专利权人之外的第三人实施某项专利的权利,适用的情形包括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第四十九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五十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
    2023-06-19
    259人看过
  •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概念及其法律适用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处罚方式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和罚金。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194条,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2023-07-23
    414人看过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及适用程序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适用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判决错误的法律程序。它不是审理案件的必要程序,也不是独立的诉讼审判级别申请程序再审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审判监督权提起民事再审的人或者机关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当局和公职人员是不同的。因此,具体程序不同。(I)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提起再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决。一旦公告或送达,即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撤销或更改。如果判决有错误,只能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行使法院的司法监督权。他们监督法官和合议庭的审判工作。因此,院长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理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再审的,裁定暂停执行原判决、裁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有
    2023-05-07
    199人看过
  • 商标的概念及其用法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的功能如下:1、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2、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一、商标同音不同字侵权吗根据商标审查准则,商标文字读音近似,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不构成近似商标。商标注册字不同音相同是否可以注册,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商标名称来判断,申请前可以先对商标进行专业的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023-04-11
    197人看过
  • 浅谈逮捕条件及慎用逮捕权
    在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时,对危险性要件认识淡漠。羁押成为一种基本原则,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性措施却成为例外。这表现在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提请批准逮捕意见书中只罗列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犯罪事实,而根本不提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逮捕必要。同时,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工作中,也很少考虑甚至根本不考虑逮捕的必要性,有罪逮捕即不错成为批准逮捕案件承办人的一般心态。以某基层检察院为例,2005年侦查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7件250人,批准逮捕130件208人,批准逮捕率达到88.5%,批捕后的案件经审查起诉和审判,不起诉3件3人,起诉后被法院判处缓刑的26件36人,判处管制的10件10人,单处罚金的2件2人。不起诉、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占捕后起诉案件的31.5%。这种前捕后放的现象给人造成执法标准不统一的感觉,暴露出检察机关在无逮捕必要的运用
    2023-06-11
    385人看过
  • 双规适用的范围及与拘留、逮捕的区别
    一、双规与拘留、逮捕的区别1、两者的决定机关不同:双规的实施机关是纪委;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局、检察院,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法院也有司法拘留的权利;2、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法律对拘留、逮捕的权利机关、实施条件、时限都有具体的规定;双规在法律条文中是没有的,是纪委依据党的纪律规定的;3、后果不同:双规是纪委指定双规的地点,法律上没有规定错误双规的后果;拘留、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都由公安机关执行,具体就是指在看守所里执行,错误的逮捕是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二、双规适用的范围一是使用双规的机关。根据中纪委作出的相关政策解释,有权使用双规的机关只能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部门。二是双规适用的对象。针对这一问题中纪委在不同时期作出过不同内容的数次解释。最初的规定是可以适用所有涉及违纪案件的当事人(包括非党员),但随着纪检部门在反腐败中扮演的角色日趋重要,双规的曝光率日益增多等原因。中纪委对双规适
    2023-04-12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拘留逮捕概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2
      逮捕和拘留都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但是程序有所不同: 1、从概念上: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2、关于拘留的条件:一是罪该逮
    • 提请逮捕书的概念、作用、作用及构成要件及审查批准逮捕书注意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概念及作用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提请同级人民检查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逮捕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一经逮捕,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失去了人身自由。所以要求逮捕必须十分准确,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威严,保障无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正因如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
    • 批捕和逮捕一个概念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正确、及时地使用逮捕措施,可以发挥其打击犯罪、维护
    • 简述XX及力的概念及其适用原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刑法的溯及力:也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刑法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生效的刑法认为是犯罪而生效前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生效的刑法对
    • 法院逮捕的概念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
      逮捕是经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或者批准,由公安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予以拘留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情形:(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核实。2、可以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