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管辖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51:47 302 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1、市、县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除上级市辖区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劳动争议;市辖区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区属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地区仲裁委员会管辖委员会管辖所在地直属企业、中央、部队驻皖企业、省属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省仲裁委员会管辖在全省具有重大影响和跨省、地、省辖市的劳动争议,以及它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报请上一级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

3、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异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最先收到申诉书的仲裁委员会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

约定仲裁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不要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如有的合同中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约定,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会就申请何地仲裁机构仲裁发生分歧,此时根据新仲裁法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可以说,这样的约定不仅没有达到简便快捷地解决纠纷的目的,反而增加了不少麻烦。

二、不能只约定仲裁地点而没有约定仲裁机构,而且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要规范。如以下这些约定,在纠纷发生后,申请仲裁时,会被认为约定不明确而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仲裁解决”、“在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争议由本市有关部门仲裁”、“争议在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由ⅹⅹ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监察委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一、监察委管辖范围包括哪些1、贪污贿赂犯罪;2、滥用职权犯罪;3、玩忽职守犯罪;4、徇私舞弊犯罪;5、重大责任事故犯罪;6、公职人员其他犯罪。因此监察委管辖范围主要是分为6大类,其中有88个具体罪名。二、监察委的监察范围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三、设立监察委员会的目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
    2023-06-15
    476人看过
  • 仲裁机构执行程序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什么执行程序。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前,仲裁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由于执行法院的级别较低,决定是否执行仲裁裁决是相当随意的。2006年9月实施的《仲裁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被执行人住所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强制执行的若干措施进行审核,裁定不予执行。极冷的这是被执行人在金融储蓄机构的存款方式。分配。这是执行措施,将已执行资金从存
    2023-05-07
    131人看过
  • 劳务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才适应劳动仲裁。以下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务纠纷案件存档多久1、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劳动争议的档案保存期限,以实际为准。但是公司考勤记录至少应当保存两年。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023-07-06
    499人看过
  •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司法调解的受理范围,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公民与法人: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企业职工: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其他: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要收取费用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
    2023-07-06
    445人看过
  • 仲裁机构如何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
    合同纠纷在对其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有管辖权;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并且约定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另外,《民事诉讼法》
    2023-07-11
    163人看过
  • 仲裁委可以管辖房产纠纷吗
    1、市、县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除上级市辖区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劳动争议;市辖区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区属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地区仲裁委员会管辖委员会管辖所在地直属企业、中央、部队驻皖企业、省属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省仲裁委员会管辖在全省具有重大影响和跨省、地、省辖市的劳动争议,以及它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2、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报请上一级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3、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异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最先收到申诉书的仲裁委员会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仲裁委员会的设立: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
    2023-04-16
    97人看过
  •  工伤待遇仲裁管辖范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答案为“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工 伤 待 遇 仲 裁 如 何 管 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2023-10-02
    31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是否具有强制力?
    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具体如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此外,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还有以下几项特别规定:pppppppppppp一是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2023-07-06
    243人看过
  • 建设工程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1、施工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辖?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是劳动争议。施工争议涉及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工程问题引起的,不适用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发生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基本途径。和解是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沟通和理解来解决争端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首先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的
    2023-05-31
    408人看过
  • 涉外仲裁管辖权范围的确定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双方均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当事人)的契约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2、一方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当事人),另一方为中国人的上述争论。3、双方均为中国人的上述争议,但仅限于两种情况:(1)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商投资企业;(2)客体是涉及国外资金、技术、服务的项目。4、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争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关于船舶救助以及共同海损所产生的争议;2、关于船舶碰撞或者船舶损坏海上、海道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水下设施发生的争议;3、关于海/水上船舶经营、作业、租用、抵押、拖带、打捞、买卖、修理、建造、拆卸业务以及根据运输合同、提单或者其他文件办理的海/水上运输业务和海/水上保险所发生的争议;4、关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争议;5、关于货运代理合同、船舶物料供应合同,海外船员劳务合同、渔业生产及捕捞合同所引起的争论;6、双方
    2023-02-17
    349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是否有管辖问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对案件实行协议管辖,即以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将争议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为依据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予而取得,这是仲裁自愿原则的基本体现,仲裁委员会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这是因为仲裁委员会的设置是以按地域分别设立为原则的,即仲裁委员会只是设在不同地域,其相互间无高低之分,无上下级之别,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高低上下之分,也就没有级别管辖的分工。
    2023-04-25
    437人看过
  • 仲裁管辖属于什么管辖
    国际商事仲裁
    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没有管辖权,即使做出了裁决书,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什么效力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3、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既然调解书须经
    2023-03-07
    161人看过
  • 多个仲裁委有管辖权谁先受理谁管
    赵某与某外企北京代表处建立劳动关系后,被安排到山东负责销售工作,同时工资由济南某外服公司代为发放。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赵某能否向工资发放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呢?赵某于2008年2月15日应聘到法国某医疗公司北京代表处(以下简称北京代表处)从事销售主管工作,具体负责山东省,月工资8000元,但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3月13日,北京代表处与济南某外企服务公司签订协议,受北京代表处委托,赵某的工资由外企服务公司发放;养老保险费由其缴纳。赵某工作至2009年2月15日。2009年3月10日,北京代表处口头通知赵某离职,并由外企服务公司发放了赵某2月份的劳动报酬,但未支付赵某经济补偿。赵某于2010年2月1日向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北京代表处和外企服务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外企服务公司辩称,自己与赵某系人事代理关系,无实
    2023-06-09
    496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管辖范围及其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仲裁管辖地的法律规定:只要争议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争议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有管辖权。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必须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单位的注册地与经常营业地不一致,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经常营业地。法律规定武汉劳动仲裁费多少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
    2023-07-05
    7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属于级别管辖范围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 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
    • 侵权纠纷仲裁管辖范围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仲裁机关能够管辖侵权纠纷,但是要有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之外,其余的财产权益纠纷都可以适用仲裁。因此侵权纠纷可以仲裁,但需要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
    • 劳动争议仲裁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劳动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主管劳动监察的工作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多方代表组成、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办事机构。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监察暂行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监察内容来看,两者的管辖范围有所不同,但对于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遵守休息休假制度、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费,以及对行政处分不服等,劳动者
    • 劳动争议仲裁如何确定管辖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你们受理案件时根据注册地或者是企业的住所地都可以。不愿管得话,依据注册地移送;愿管得话,依据企业的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