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承包地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43:10 219 人看过

一、收回承包地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村民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后,在承包期内,发包人一般不得收回承包的土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理。例如承包人改变土地用途时,发包人可以收回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土地承包应当进行哪些程序

(一)创设取得承包经营权

这种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

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需要去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移转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里需要注意一下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要是没有经过依法批准,就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你要求登记的,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要是你没有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继承取得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确定你是哪一种方式承包下土地的,接着你得按照下面的程序进行:

1、首先在将要承包的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中,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接下来由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

5、签订承包合同。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需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或流转的方式。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不签订书面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收回的情形有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收回的情形有什么农村宅基地收回的情形有: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批宅基地时承诺建新拆旧不自行拆除的、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已迁入新居居住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二、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条件有什么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条件如下:(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
    2024-02-08
    209人看过
  • 江西彩礼返回的法定情形包括什么?
    一、江西彩礼返回的法定情形包括什么?彩礼是否会归还这不是分哪一个地区,而是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一般主张自己的权益时就需要找到相关的证据,只有证据齐全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彩礼返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返还彩礼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
    2024-01-10
    38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情形
    根据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政策规定,结合建德市实际,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政策作出解答,请各乡镇(街道)贯彻执行。一、暂缓开展确权登记颁证情形下列情形可由发包方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市政府批准后,可暂缓纳入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原有承包关系保持不变。1.人均耕地不足0.2亩且地块未落实到户的;2.正在大面积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的;3.承包地已签订征地协议并按照补偿协议补偿到位的;4.已经纳入2017年前将要实施的项目建设规划的。第四种情形暂缓的须市政府批准,报省农业厅和杭州市农办备案。二、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情形1.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地全部被依法征收的,应依法注销登记;部分被依法征收的,依法进行征收部分的变更登记,并做好不同补偿方法的衔接。2.承包地用于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应结合补偿形式确定处置方式。对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应核减相应承包地块;对于
    2023-05-05
    448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之下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收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退回原发证机关,加盖“作废”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2023-11-26
    96人看过
  • 调整承包地的几种情形,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一、调整承包地的几种情形调整承包地的几种情形有以下几种:1.个别农户人均承包地面积不足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均承包地面积二分之一的;2.兴办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或者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占用承包地的;3.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的;4.因土地被国家征收、征用,承包方自愿将安置补偿费交集体经济组织,要求继续承包土地的。二、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补偿承包地被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有以下几种: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
    2023-06-13
    196人看过
  • 承包地到期是否收回
    一、承包地到期是否收回承包地到期后,土地是不会被直接收回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也就是说承包人有续包权,只要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就应该满足其要求。二、继续承包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争议问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存在争议的,乡、村要依法进行调处,先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再进行确权登
    2023-05-06
    311人看过
  • 村里收回承包土地是否合法
    分情况讨论。1、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2、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3、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农村户口异地迁出能分到地吗不能。农村的承包土地是农村的集体财产,只有居住在这个村的人才可能分到。既然户口迁出了,就不再的是这个集体的一员,承包的土地会被收回。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二、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土地怎么办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
    2023-06-28
    409人看过
  • 承包地收回程序
    一、承包地收回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发包人在发生特定事由时将承包地提前收回,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规定了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情形,但如何收回却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发包方以开会表决的方式决定收回,也不给承包方任何书面的通知或决定,导致承包方申诉无门,也难以举证,严重损害了承包方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许多因为收回承包地程序上的问题而产生纠纷,这也正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需要细化的方面。二、收回承包地的依据有哪些除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外,在承包期内,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发包方就不得收回承包地。如承包方家庭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死亡的;子女升学、参军或者在城市就业的;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承包方在农村从事各种非农户家庭产业的;承包方进
    2023-06-05
    28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土地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承包期间,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满后,一般也无法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承包期间,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满后,一般也无法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哪 些 情 况 下 , 村 里 可 以 收 回 承 包 的 土 地 ?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这些情况包括: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
    2023-10-09
    71人看过
  • 对违法收回承包地怎么赔偿
    一、对违法收回承包地怎么赔偿1、民事途径解决:行政机关提前收回土地,也意味着当事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提前解除,对因提前解除合同造成的承包经营利润的损失及相关赔偿,当事人可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形式主张其基于承包合同的违约赔偿。行政机关并非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故当事人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主张被诉行政机关依据合同责任赔偿其损失的理由不能成立。2、行政赔偿解决:当事人就其因政府收地行为造成的损失选择主张行政赔偿,只能按照行政赔偿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当事人主张其所受损失有:一是其对诉争土地的前期投入损失,二是诉争土地上青苗和地上物毁损的损失,三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承包期的可得利益损失。对于前期投入损失,因其与经营收入损失两项损失之间本身就存在重复,对其不予支持。对于土地上青苗和地上物的毁损损失,属于当事人因土地被收回和强制清理造成的直接损失,应予赔偿。对于后续剩余承包期的可得利益损失不属于直接损失,对其不
    2023-05-06
    203人看过
  • 调整承包地的情形,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包括:(1)只有遇到因自然灾害承包地严重毁损的特殊情形,才能个别调整承包地;(2)特殊情况下的调整只允许在个别农户之间进行,不得扩大范围进行调整,更不能在全村范围内打乱原承包地重新分配、承包;(3)允许个别调整的承包地只限在耕地和草地,不包括林地;(4)个别调整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即,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5)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地不得调整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调整,包括不得依《农忖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进行个别调整。2.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可以适当调整承包地。这里的“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农户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的;(2)部分农户的土地被征收或者用于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丧失土地的农户不愿意“农转非”,不要征地补偿等费用,要
    2023-06-15
    198人看过
  • 承包地被占用的情形
    一、承包地被占用的情形(一)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地全部被依法征收的,应依法注销登记;部分被依法征收的,依法进行征收部分的变更登记,并做好不同补偿方法的衔接。(二)承包地用于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应结合补偿形式确定处置方式。对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应核减相应承包地块;对于以集体机动地补偿的,转用的承包地块应予核减,新补偿地块予以确权登记;对于补偿未到位的,暂缓确权登记,并标明实际占用状况,在登记簿中注明。(三)承包地上私自建造非农设施的。可按原承包地块四至进行确权登记,有关情况应在登记簿中注明。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
    2023-05-06
    394人看过
  • 收回承包地的通知怎么写
    一、收回承包地的通知怎么写收回承包地的通知只是通知的一种,之所以会在收回承包地时采用通知的形式,一是为了显示通知收回承包地这一行为的正式性和严肃性,二是为了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后来产生相关争议,尤其是诉讼纠纷时,证明自己行使了告知义务,保留下对自己有理想的证据。至于收回承包地通知应该怎么写。首先,应该按照通知的格式,标题,抬头,正文,落款,日期,这些通知的组成部分一定要有。其中,正文是关键,在正文中你要明确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现因什么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收回承包地,其中一定要明确对方出现什么问题使得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让对方看到通知时一目了然,了解前因后果。二、在什么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
    2023-04-12
    9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生效前收回土地
    1、土地承包法生效前收回土地不合法,在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的土地。即使收回土地的行为已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但土地承包之前没有规定的在承包法出台后依然有效,承包人依然可以去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六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一、应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有哪些具体措施1、严格规范机动地管理。集体机动地,要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商议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招标或公开协商方式发包,严禁暗箱操作或仗权承包。同等条件下,机动地优先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了切实保证机动地合法、合理、公
    2023-02-19
    33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承包地收回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08
      法律分析 承包地收回的规定: 1.承包期内,发包方一般不得调整承包地; 2.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回收有哪些情形?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符合以下条款的原发包单位可以收回承包地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 什么情况集体收回承包土地协议是违法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 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
    • 承包期内,发包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土地,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10
      承包期内,进城务工人员对承包的土地只要没有发生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情形,发包方就无权收回承包地。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仍不够发达。很多农民难以完全实现非农就业,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仍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主要的生活来源。因此,必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农民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和第28条是就能否收回
    • 什么是回避的法定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1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我国《》第45条的规定,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上述人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应予以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