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强拆违法吗?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4 11:48:16 169 人看过

一、没有房产证强拆违法吗?

根据行政机关是否有合法的证明来确定。没有房产证不一定会被强拆。没有房产证不代表就是不合法建筑,是违章建筑。只要具有合法的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即使未申领房产证,也是合法的建筑,在拆迁时应按照合法程序给予补偿。

特别是在农村宅基地房屋,国有土地上零星建造的私有房屋,此种情况还较为普遍。前者可能只具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宅基地房屋建造审批手续;后者可能只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没有房产证不一定会被强拆,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特别是在农村宅基地房屋,国有土地上零星建造的私有房屋,此种情况还较为普遍。前者可能只具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宅基地房屋建造审批手续;后者可能只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但属于合法建筑的,仍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政策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在农村还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建房子是经村委会批准的,但是没有宅基证,也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只有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拆迁部门在办理这类拆迁时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拆迁办理。补偿这类公民的相关损失,相关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和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相关的计算后,补偿这类相关的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矛盾纠纷,此时也是要保护公民的利益的。

二、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办?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

1、案件性质不同。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行政诉讼由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提起,并互相有反诉权。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区别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如果征地部门发了补偿费后,家庭成员之间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有纠纷,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征地部门的补偿决定有争议的,被拆迁户不能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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