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公平裁断的权利,包括提请仲裁权、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的权利等。同时,当事人也有维护自身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包括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辩论的权利、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权、请求仲裁机构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的权利、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权、请求补正仲裁裁决书错误权,以及实现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权。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公平裁断的权利:
1.当事人行使提请仲裁权;如果申请人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权,被申请人享有承认或反驳仲裁请求和提起反请求的权利;
2.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
3.当事人享有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的权利;
4.申请人有申请仲裁员回避权;
5.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开庭仲裁权和公开开庭仲裁权;
6.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仲裁活动。
二、维护自身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
(一)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
(二)辩论的权利;
(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三、实体权利的处分权:
(一)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权;
(二)请求仲裁机构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的权利;
(三)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权;
(四)请求补正仲裁裁决书错误权。
四、为实现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权。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是指在仲裁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认为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主张该仲裁协议无效或者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则有权利在仲裁庭审理过程中提出抗辩,主张仲裁协议的效力。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影响。因此,在仲裁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不得随意主张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
然而,当事人一方认为仲裁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欺诈、威胁等情形,或者仲裁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此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利在仲裁庭审理过程中提出抗辩,主张仲裁协议的效力。
在仲裁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仲裁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欺诈、威胁等情形,或者仲裁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主张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另一方当事人认为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的理由成立,仲裁庭应当依法作出裁决,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总之,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仲裁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应当谨慎主张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仲裁程序和司法纠纷。
总之,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仲裁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应当谨慎主张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仲裁程序和司法纠纷。同时,当事人还应当了解仲裁机构的职责和权利,维护自身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以及处分实体权利等。
《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仲裁文书中仲裁有哪些程序
373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程序的中止?仲裁时限的计算
135人看过
-
劳动仲裁程序中,仲裁时效是多长?
368人看过
-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145人看过
-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如何选择仲裁员
456人看过
-
经济仲裁程序经济仲裁程序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58人看过
仲裁条款是合同中约定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它明确规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程序等事项,为双方解决争议提供了合法有效的途径。仲裁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履行的保障。... 更多>
-
仲裁程序中律师有权利排除法院管辖权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7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据此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话,应当向协议中约定的仲裁部分申请纠纷解决。在存在有效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提出异议的,法院将驳回起诉。
-
仲裁程序如何中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程序中止:(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程序的情形。在仲裁庭组成前发生仲裁中止事由的,由仲裁委员
-
工伤仲裁程序中劳动仲裁是必经的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1.工伤赔偿需要先劳动仲裁。 2.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工伤不仲载不可以直接起诉,工伤需要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需要走完劳动仲裁后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仲裁法中规定的仲裁程序范围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
-
经济仲裁程序经济仲裁程序的执行程序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经济仲裁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受理阶段的仲裁程序始于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天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和附件。(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构成方式和仲裁员的选定。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选定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