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保职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19:06:00 476 人看过

职工申报工伤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受伤害职工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也可以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等。

对于单位拒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受伤害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予以确认劳动关系。

(2)是否工伤

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证明受伤害职工的伤害是因为别的原因而并非工伤引起的。

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

(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做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

(或其近亲属)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有关证明文书如何取得

交通事故伤害的证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

暴力伤害的证明,由公安刑事管理部门或治安管理部门出具;

见义勇为的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

职工下落不明的,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裁定书。

对于前三种情况,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的,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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