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怎么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21:43:56 467 人看过

一、恩施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辖区街道各社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收件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录入系统,出具回执;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转交到社区,后台工作人员通知社区组织入户调查,召开评议会,进行公示;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社区进行入户调查,召开评议会,评议会通过的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上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将材料转交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4、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审核材料,条件符合的进行入户调查,召开评议会,评议会通过的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上加盖办事处民主评议审批章”,并制作《低保证》;通知申请人领取《低保证》并提交银行卡账户;

5、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将材料转交到区低保中心备案。

二、恩施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设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

3.《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74号)

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5】50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3】12号)

6.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民政规【2014】3号)

7.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民办【201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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