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属于应当依法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对于夫妻共同债权的处理概括地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四种方式:
一、债权由权利人另行主张,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予处理。在除双方自认无其他证据证明债权存在的情况下,由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离婚诉讼当事人双方自认的债权又缺乏债务人的出面认可,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而由权利人另行主张后再行分割是最恰当的方式。
二、确定债权由一方享有,并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三、确认债权各自享有二分之一份额。
四、双方均有对外债权的,确认债权由借出一方分别享有,各自主张,并就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离婚房子分给谁该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离婚后未分割房产怎么办
离婚后未分割房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怎样处理夫妻的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处理
415人看过
-
夫妻借款认定及共同债务处理
60人看过
-
哪些方式可以处理夫妻共同债权?
163人看过
-
2018年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最新规定:共债共签
92人看过
-
夫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
452人看过
-
债务夫妻共同承担的法律规定
244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规定夫妻债务共同承担的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30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所承担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问题,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是怎么规定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3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离婚后可以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9(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和债务如何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3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债权人如何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5(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