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其行使抵押权的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7:43:50 221 人看过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

抵押权的的权利与义务具体如下:

1.抵押权人的权利

(1)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具有支配权。由于抵押权具有物权特征,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抵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在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变价和抵押物的孳息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的义务

(1)抵押权人具有遵守抵押合同的义务。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应严守抵押合同的规定,不得损害抵押人的合法利益。

(2)抵押权人有义务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限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限是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人以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权人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后未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其向抵押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抵押权人的受偿顺序

抵押权人的受偿顺序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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