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哪些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1:15:13 223 人看过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人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a>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非固定期限和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明确期限。如果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以及如何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从而导致争议。工作内容和地点

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的对象,即劳动者从事的劳动种类或内容。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工作任务或职责。本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用人单位用工不仅是用工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身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来源。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条款应明确、具体,以便于合规和执行。如果劳动合同中未规定工作内容或约定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用人单位将能够自由控制劳动者,随意调整其工作,难以充分发挥劳动者的优势,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导致劳动关系极不稳定,因此至关重要。工作地点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地点。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的场所。它与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就业选择有关。在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时,工人有权知道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使用的时间。一般来说,法律规定了工人应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和工作周)完成的工作任务,以确保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此处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长度和工作时间模式的确定,如8小时工作制或6小时工作制,白班或夜班,正常工作时间或不正常工作时间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工作时间的差异影响着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和劳动报酬,因此它已成为劳动合同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休息和休假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事业单位、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事业单位、企业、企业、企业、事业单位、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企业,不按规定办事的组织和其他单位。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是每个国家公民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为提供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获得的回报。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工资支付方式;(3)加班及加班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发放方式;(4)工资调整方法;(5)试用期工资、病假、事假等;(6)特殊情况下员工工资(生活费)的支付方式;(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方式。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的规定应符合中国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7。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由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由工人、其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共同出资,以帮助工人及其亲属在遇到诸如老年、疾病等风险时防止收入中断、减少和损失,工伤、分娩和失业,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险基金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筹集、管理和分配,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是指雇主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果不采取措施保护他们,就会发生工业事故。如矿山作业中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掉壁、水灾、火灾等事故;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撞击和碰撞。所有这些都会危害工人的安全和健康,阻碍工作的正常进行

职业危害是指雇主的工人因接触粉尘等职业有害因素而对生命和健康造成的危害,职业活动中的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治疗方法,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预防职业病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确保工人得到职业健康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负责;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自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接受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工人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借条中必须要约定利息吗,借款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借条中不一定要约定利息,由双方自由决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简单的借款合同也必须有如下条款:(一)出借人、借款人;(二)借款金额;(三)借款时间。在某些不签订正规借款合同的场合,借条同样可以构成借款关系,简单的借条一般由借款人书写为“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元”,并由借款人签名和注明时间,这样一张简单的借条也就具备了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根据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借条中不一定要约定利息,由双方自由决定。而且借款合同必备条款包
    2023-03-16
    3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规定工作期限是否必须?
    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包含在合同之中,因为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期限不同,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
    2023-07-06
    309人看过
  • 哪些条款是劳动合同必须涵盖的,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哪些条款是劳动合同必须涵盖的一份正规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是核心内容。要求内容明确、具体,特别要写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和劳动报酬的组成。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特别注意的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已经比较多了,在实践工作中相关处理也比较成熟和规范。这里需要着重谈的是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应承担责任,具体有: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给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
    2023-02-23
    191人看过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还能约定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如下合同条款:1、试用期条款: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的期限,并同时约定试用期的工资报酬标准。2、培训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培训条款,约定服务期以及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3、保守秘密及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及劳动者的违约责任。4、离职交接条款:实践中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劳动者不办理离职交接的情况很多,有些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很大影响。《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既然是按照“双方约定
    2023-06-22
    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年终奖条款必须要约定吗
    年终奖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属双方约定的或用人单位福利规定范围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企业效益为嘉奖突出的贡献和业绩而发放的特殊的薪资。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即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奖金,发奖金的条件和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一、劳动合同应该包括的条款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
    2023-04-05
    39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哪些方面(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准备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小伙伴们要注意啦,签订劳动合同时,这些条款要留意噢!01、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能少《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因此,只有以上条款具备了,才是一份形式上完整的劳动合同。02、试用期条款要仔细阅读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2023-06-04
    3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中规定霸王条款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有:1.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2.职工伤病残亡概不负责;3.提前离职收取违约金;4.限制女职工婚育;5.无条件服从加班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中规定霸王条款是否有效劳动合同中规定霸王条款无效。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别于一般民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地位并不完全平等,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的优势地位。因此,有关法律法规对用
    2023-06-23
    345人看过
  • 必须遵守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
    一、必须遵守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具体有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
    2023-09-12
    425人看过
  • 哪些合同条款是仓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
    一、哪些合同条款是仓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仓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1.货物的品名、品种、数量、质量、包装;2.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3.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4.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二、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有哪些权利与保管人的义务相对应,存货人的权利主要有:1.要求保管人填发仓单的权利;2.要求保管人按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3.在仓储物存入期间,检查货物和摘取样本的权利;4.在仓储物存在危险时,要求保管人告知的权利;5.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6.取走仓储物的权利。三、仓储合同存货人的义务1.提供有关资料。存货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向保管方提交和说明储存入库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和包装等情况,以及验收货物所必需的全部资料,并协商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检验和交接工作。2.负责包装完好。保管物要求包装的,其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主
    2023-07-28
    121人看过
  • 合同中约定管辖条款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在法院的审级上,协议管辖只能对一审案件进行约定,当事人不得对二审法院的管辖进行选择。否则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2、在纠纷的类型上,协议管辖只能对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诸如人身纠纷不得协议管辖。3、在协议的方式上,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4、在法院的选择上,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和发生争议的纠纷具有一定的联系,具体而言,协议选择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为了某种目的,选择一个与纠纷没有任何关系的法院管辖,则这种管辖约定是无效的。5、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果选择由中级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则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同样,对于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等属于专属管辖案件,其管辖约定
    2023-03-24
    116人看过
  •  七个必须包含的劳动合同条款
    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该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以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在员工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
    2023-08-30
    3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生效?
    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什么时候才能生效如果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双方都在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就生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
    2023-07-04
    3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条款必须包含工资吗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好薪酬工资,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一、劳动合同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多久劳动合同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
    2023-03-06
    221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规定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规定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
    2024-01-21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必须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3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还要用人单位盖章和员工签字确认才能正式
    • 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哪条规定必须交社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
      劳动法中直接涉及员工保险的法条有四条: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 劳动合同法哪条规定劳动者必须要解除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2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 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必须包括的事项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事项: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工人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工作内容和地点。
    • 劳动合同哪些条款是必须要有的?对于劳动合同条款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4
      劳动合同哪些条款是必须要有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我国对于劳动合同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有一些条款是必备的,而有一些条款是可有可无的。,每一个劳动者都会知道一个合同,必然会有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多少,假期的规定之类的,除了这些最基本的,是否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必备款项呢,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法律对于必备条款的规定是什么?请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