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动植物检疫失职案如何掌握立案标准
1、我国公安机关对于动植物检疫失职案件所设立的具体立案标准如下:对检疫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将合格品检验为不合格,不合格检疫为合格的;在明知其不合格的情况下,不经鉴定即出具合格结果的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十六条: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
将送检的合格动植物检疫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动植物检疫为合格的;
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动植物,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
其他伪造检疫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1、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逃避查验或者卫生处理的。
2、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在入境检疫以及必要的卫生处理完毕之后,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
3、入境、出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未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检疫,逃避检疫的;入境、出境的旅客、员工个人携带或托运的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或物品未经查验而擅自携带、托运入境、出境的;邮电部门在卫生检疫机关对应当实施卫生检疫的邮包进行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前,擅自运递邮包的;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托运人或者代理人未申请卫生检疫或者逃避、拒绝卫生检疫机关所实施的必要的卫生处理的,或者擅自移运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病人尸体,未将其就近火化的。
4、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排放压舱水,移下垃圾、污物等控制的物品的。
5、未经检疫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和人员,擅自离开查验场所的。
6、染疫人在隔离期间、染疫嫌疑人在就地诊验或者留验期间,擅自离开隔离场所或者诊验、留验场所的。
7、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8、其他违反应受国境卫生检疫义务,可能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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