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汪女士于去年年初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签约时,房产公司书面承诺赠送汪女士地面车位一个,使用权为20年。后房产公司告知汪女士,因地面车位为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故无法兑现承诺。汪女士遂以房产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房产公司按每月200元支付20年车位使用权损失,共计48000元。
法院判决:法院认定房产公司赠送地面车位的承诺为无效法律行为,房产公司对此应承担过错责任。参照目前车位使用价格标准,法院最终判令房产公司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赔偿汪女士所受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整。
律师分析:长期以来,附赠地面车位作为一种促销手段一直比较流行。然而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地面车位是小区公共设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作为小区开发商的房产公司无权将其所有权、使用权单独转让,否则应当认定为无效行为。据此,本案中,房产公司承诺赠送地面车位给汪女士的行为被判为无效,房产公司并因此对自己的无效承诺承担了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在作出购房决定之前应当弄清楚开发商承诺行为的性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房产公司或代理销售公司在销售房屋时不要随意作出一些无权承诺,以免到时候因承诺无法兑现而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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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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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买房子赠送车位合同里面是怎么规定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4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如果车位和房屋是一并购进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图。购房者如果是先买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就上述详细事项都应有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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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写赠送面积是否是有效的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0赠送面积通常在销售环节被重点提及,但进入签合同环节则不会被主动提及,购房者要主动就赠送面积与开发商协商,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制式合同无法增加条款也应该在补充协议中注明。对于写明赠送面积条款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必须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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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房赠送多少面积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02014年7月起,新的《南京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正式实施,“新规”对阳台、飘窗、设备平台、空调机板以及非围护性幕墙等建筑部分制定了新的计算标准。新报批的楼盘项目“送面积”将受到严控。不过,以后赠送面积依然会有,只是会比之前的稍微缩小一点。新规规定设备平台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这样算其实还是会有8平方米的面积可供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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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把地面停车位赠送给业主合理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6小区车位大体上有三种,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无产权车位。 第一种最简单,产权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第二种最常见,产权属于政府,但是开发商可以对其进行经营管理法律规定谁投资谁管理使用,但是开发商投资还是业主投资有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