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特点有哪些?如何理解和掌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9:15:20 304 人看过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买卖合同标的物特征

(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出卖人一般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依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有处分权的非所有人也可以作为出卖人,如抵押权人、经纪人、人民法院等。

(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于出卖人。以他人的物为买卖仍为有效。但如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并移转于买受人,则因主观不能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到来之时,该标的物仍未存在的,按履行不能处理。

(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非特定物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否则,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履行不能相关文章
  • 掌握无期徒刑的特点与本质
    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为:1、剥夺罪犯终身人身自由;2、刑法对非常严重的犯罪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了罪犯的终身自由。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里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4、无期徒刑不能孤立适用。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扣问题。无期徒刑适用于犯罪严重但不需要判处死刑,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无期徒刑是什么处罚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7-05
    50人看过
  • 掌握民事诉讼法执行的特点
    执行程序具有以下特点:1、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机构作出的,凡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加以实现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2、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3、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新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是什么民事诉讼执行流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所负义务的程序。法律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觉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执行程序具有以下特点: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机构作出的,凡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加以实现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
    2023-07-06
    419人看过
  • 和解的特点有哪些
    一、和解的特点有哪些自愿性,合法性,灵活性。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二、民事诉讼和解调解的区别是什么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诉讼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1、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2、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
    2023-06-06
    349人看过
  • 解除合同和变更合同有哪些特点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一、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哪几类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或者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被确认无效。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
    2023-06-27
    146人看过
  • 了解商业秘密必须掌握哪些特征
    一、了解商业秘密必须掌握哪些特征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4.保护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二、哪些是商业秘密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指在生产者在生产的实验、生产、装配、维修和操作等过程中所总结或发现的不享有一
    2023-10-06
    333人看过
  • 会计必须掌握的特殊日子有哪些
    【24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2天】开户人资料变更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后2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3天】银行账户开设后三天后方可办理业务、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3日内书面通知基本账户银行、托收承付中验单付款的期限。【5天】开户后资料变更的变更后5日内提出变更、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5日内向人民银行备案。【6天】月度财务报告在月度终了后对外提供。【10天】对于财务人员反映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收支单位领导人作出书面处理意见的期限、从业资格的限期办理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期限、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期满后10日缴销、商业汇票到期后的提示付款期。【15天】季度财务报告在季度终了后对外提供,遗失税务登记证件15日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限、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15日内将财务制度报送税务部门、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20天】从
    2023-06-12
    292人看过
  • 掌握解除合同的几种方式?
    解除合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约定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终止合同: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3、当事人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别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5、法律规定的别的情形。解除合同有几种情况三种,解除合同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况。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示的方式为准,比如签订解除协议,通过书信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约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
    2023-07-04
    72人看过
  • 详述买卖合同的特点和职责。
    买卖合同的特点包括:1、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2、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3、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4、买卖合同为非合同。买卖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卖方的主要义务包括:1、交付标的物;2、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物;3、检查标的物的义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一)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二)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三)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四)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2.本人(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表见代理被认定成立后,其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同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即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代理人因表见代理成立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
    2023-07-04
    149人看过
  • 掌握索贿认定的特征和标准
    索贿的认定特征是:1、主动性,即行为人主动要求他人给予自己的财产,而不是被动地等待他人给予财产;2、索取性,即行为人总是以自己的职权为条件,乘人之危,向他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对方向他交付财物;3、交易性,即贿赂者通过胁迫对方向自己支付财产,以自己的权力作为某种行为或不作为某种行为交换,表现为权力和金钱交易的创造者和提起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索贿怎样追究被索贿者被索贿人有没有罪,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而定,如果被迫行贿的,并且没有让索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多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国
    2023-07-03
    461人看过
  • 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务必掌握这些关键点
    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2)录用说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3)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4)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老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
    2023-07-19
    244人看过
  • 掌握三要点买房好维权
    住宅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一般的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对于住宅质量往往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那么,一旦遇到新建住宅出现了令人烦恼的质量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专业人士提醒,可掌握以下三个要点,正确解决住房质量问题。要点一:首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解决。业主拿到房子或者入住以后,发现住宅存在某些质量问题,首先应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寻求解决的办法。有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向购买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要点二:注意把握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
    2023-04-22
    206人看过
  • 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应该掌握的特征有哪些?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以下几个要点: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2、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定义,即夫妻双方约定鼓起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婚后,也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约定的财产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3、约定形式的多样性;4、契约优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及范围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2、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
    2023-07-02
    72人看过
  • 掌握合同履行的方式和细节
    履行合同方式包括交付方式、结算方式和运输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合同约定或合同性质决定不同性质和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是自明之理。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字面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
    2023-07-07
    366人看过
  • 掌握逃汇罪的特征
    逃汇罪具有以下几种特点:1、犯罪的对象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或者非法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才能构成本罪;4、本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或者非法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的严重行为。定金具有哪些特征定金具有的特征如下: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2023-07-02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通常指标的物已被他人合法取得所有权,或者标的物毁损灭失。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不... 更多>

    #履行不能
    相关咨询
    • 企业合同审查应掌握哪些要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2
      1、查看主体及对方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是否超出其经营范围,再者审查对方资质,因为有些经营内容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具备资质才能开展业务的。 2、看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条款是否完备; 3、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双方权利和义务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4、审合同效力; 5、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是诉讼还是仲裁,只能选其一。 6、合同落款签字盖章一定要清楚,以及签约人的权限。
    • 如何掌握工程合同的监控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履行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未履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
    • 二手房买卖程序哪些需要掌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3
      买卖二手房的程序有以下这些: (一)买卖双方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
    • 笔迹鉴定应掌握哪些要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3
      鉴定意见常见的质证要点: (一)委托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二)鉴定机构有无相应资质; (三)鉴定人有无相应的资质; (四)样本、检材的提取、运输、保管是否符合要求; (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司法鉴定通则的相关规定; (六)鉴定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行业规定; (七)鉴定标准是否科学,是否有更高的标准; (八)其他要点:多份鉴定意见是否矛盾、结论是否明确等。
    • 需要掌握的合同成立的要素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4
      合同成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 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