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属于什么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6:02:00 254 人看过

民法中的权利可分为债权和物权两种。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1、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权利必须通过请求相对人作出相应的行为才能实现,它是向比较形成权而言的,形成权的实现一般权利人单方行为即可实现。

3、债权是一种财产权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一、分公司债权债务涉税吗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破产债权申报法定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而非受理)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职工债权不必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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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4日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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