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回避的人能作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7:40:35 255 人看过

被回避的人可以作证,我国法律没有设定证人回避制度,因此,在诉讼中不可以申请证人回避的。

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

(一)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二)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三)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四)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只要同时具备这四条,不论国籍、种族,性别,文化程度有何不同,均可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担任法官、陪审员、鉴定人、法警、翻译人员、律师,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便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公正原则的实现,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做为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也不能做为证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被告的父亲能否申请回避
    一、申请回避权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利。在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或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当事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直接享有申请回避权,需要当事人的授权。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自行回避: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②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
    2023-03-27
    15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证人需要回避吗,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
    一、刑事诉讼中证人需要回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见证人如果是证人的,不适用回避制度的,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二、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一)生理上、精神
    2023-06-20
    242人看过
  • 回避申请驳回能上诉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不可以。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享有复议权的仍然是“当事人”。以刑事诉讼为例,“当事人”是指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及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直接享有申请回避权,需要当事人的授权。法律规定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2、《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2023-04-21
    71人看过
  • 侦查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证据效力如何
    一、侦查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证据效力入额?(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二)第三十四条在作出回避决定前或者复议期间,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二、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排序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三、确认证据证明力所遵循的原则(一)物证
    2023-02-18
    136人看过
  • 回避申请的操作指南
    民事诉讼回避
    申请回避的程序为: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最晚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如果超出了这个时间,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申请回避的权利即丧失;2、法院收到回避申请后,会对回避理由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3、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说明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简易程序如何申请回避第一,回避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第二,回避方式和程序《民事诉讼法》粼5条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可见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并用。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2023-07-01
    441人看过
  • 回避决定作出前,劳动争议的被申请人能否参与案件处理
    一、回避决定作出前,劳动争议的被申请人能否参与案件处理1、一般不能参与案件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申请回避的,在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参与该案处理,但因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
    2023-06-14
    252人看过
  • 自行回避的情形,审判人员被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公益诉讼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二)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应当回避的检察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一、检察人员回避的程序是什么?1、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申请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所在人民检察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检察人员回避的,应当向该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并说明理由,根据规定提出回避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部门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提出是否回避的意见。3、检察长作出是否同意检察人员回避的决定;对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
    2023-05-07
    361人看过
  • 刑事回避制度不能回避的五个问题
    一、事由范围不够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所指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从司法实践看,刑事诉讼法关于亲属和近亲属范围的规定,远远不能覆盖姻亲关系和与其关系亲密的其他旁系血亲关系在内的特殊关系,如当事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二、举证责任未划分。对刑事回避制度规定的几种情形的举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负责,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诉讼原则,举证责任应在当事人。但是,实践中在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的基本情况不甚清楚的情况下,当事人怎么可能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案件承办人符合回避条件呢?三、改变管辖欠规定。现行回避制度维护的是单个司法人员的中立性和无偏私性。但是,如果主要负责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甚至就是案件的有关当事人,那么由该单位的任何人员办理案件,都很难保持中立性,执法办案所得的结论也就很难产生公信力。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只就个人回避作出了规定,并没有就主要负责
    2023-06-18
    367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制度”不能再回避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和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原局长张冬受贿案件作出了判决。张治淮父子俩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死缓与无期徒刑。单个的案件已告一段落,但是痛定思痛,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必须直面和解决。首先,追究不容回避。张治淮父子在同一个政府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如此将公务员回避制度置若罔闻、不屑一顾的骄狂态度及公然攫取国家公权以为私用的罪恶行径,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两人受贿数额超过2000万元的代价,是张治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冬无期徒刑的下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恒古不变的真理。其次,反思不可回避。我们应该反思,张治淮父子父子俩是通过了怎样的提拔程序,经历了怎样的纪律检查,可以在堂而皇之地在同一个机关胜利会师?是上级领导干部的一味纵容、是纪检组织部门的疏忽放任、还是社会公众的冷漠无奈?这种荒诞的任职局面背后有多少的权钱交易、
    2023-04-24
    290人看过
  • 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回避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一)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三)与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利害关系的。
    2023-04-23
    132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要求应当回避的人员回避?
    刑事案件中,由于案件涉及的人员较多,故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还是近亲属都存在担心办案人员不公平、不公正地处理案件的问题。为了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处理,实现实体与程序公正,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回避制度。那么哪些人可以要求应当回避的人员回避呢?在我国,以回避提出的主体不同为标准,可以将回避划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査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自己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自行主动提出不参加该案诉讼活动的制度。2、申请回避申请回避,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认为办理该案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不参加该案诉讼活动的制度。2、指令回避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他
    2023-06-17
    178人看过
  •  谁能够决定鉴定人员的回避?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司法鉴定人的回避问题。根据规定,司法鉴定人应自行提出回避,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决定;如果委托人要求回避,则应向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机构决定。同时,如果司法鉴定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司法鉴定人的回避:如果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如果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则应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 鉴 定 人 员 回 避 如 何 决 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鉴定人员应当遵守回避制度。如果鉴定人员与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关系,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或
    2023-09-12
    120人看过
  • 诱导性的回答能作为证据吗
    诱导性询问又称“暗示询问”,是指询问者为了获得某一回答而在所提问题中添加有暗示被询问者如何回答的内容,或者将需要被询问人作证的有争议的事实假定为业已存在的事实加以提问而进行的提问。诱导性询问分四种情况:虚伪诱导,错误诱导,记忆诱导,诘难诱导。从上述对诱导的分类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诱导性提问都是被禁止的,如记忆诱导是有积极意义的。一、诱导未成年人成瘾犯法吗诱导未成年人消费一般不犯法。诱导未成年人消费一般商品或该未成年人承受范围内的合理商品的,不违法,如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文具、书籍、低价的玩具等,但如果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数额巨大的,则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作为教唆犯,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消费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消费者可获得双倍的赔偿的情形:(1)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2)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3)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销售明知是失
    2023-06-23
    25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回避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国家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消除亲属聚集所带来的危害,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正廉洁,依法执行公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近姻亲关系(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之间凡有本规定第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从事人事、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单位中任职。第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回避按以下原则进行:职务级别不同的,由职务较低的一方回避,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人事部门批准,也可由职务较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由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第五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023-06-14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回避决定作出之前被申请回避人能否参加诉讼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1.回避决定作出之前能否参加诉讼应根据公安部《规定》第34条和最髙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8条的规定,侦査人员在回避申请提出后、回避决定作出前,可以继续参加案件的侦查活动。2.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侦査工作的紧急性,侦査活动必须迅速、及时,侦査人员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侦査活动,以便尽早收集证据、侦破犯罪、缉拿罪犯。至于不直接从事侦査工作的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两者在回避决定作
    • 被回避人能申请回避复议吗,怎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29
      法律分析 被回避人不能申请回避复议,因为法律没有相关的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 能不能申请证人回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证人不适
    • 我的案件能申请出证人回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7
      由于证人本身就具有唯一性,因此对证人不适用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