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什么
1、土地增值税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土地增值税征收特殊规定有哪些
(1)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中如果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联营的就不能暂免征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产转为自用或者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如果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3)房地产的互换,由于发生了房产转移,因此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对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的行为,经过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4)合作建房,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5)房地产的出租,指房产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地产企业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6)房地产的抵押,指房产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作为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权属的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房产的产权、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并没有发生权属的变更,因此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7)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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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及费”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的区别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因公用利益或其他原因需要,经有批准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过程中,对该土地上农村集体组织和个人的所进行的补偿。(国有土地拆迁不称征用,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指用地单位为取得该地块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支付金额,包括土地出让金及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等。但部分地方将征地费用也算在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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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具体怎样计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常所说的取得土地,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买卖的。因此,一般来说,取得土地支付的金额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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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土地使用权取得金额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